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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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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國土破壞法 請政院撤回草案】 行政院前(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案引發各界爭議,中研院學者甚至以病毒危害等級批評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今天我與 邱顯智委員、 王婉諭委員一同召開「拒絕國土破壞法,請政院撤回草案」記者會,說明本次政院草案兩個關鍵點:
 
第一,是將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從「二年」延長為「#一定期限內完成」。但是這個「一定期限」是多久?會不會無限期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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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內政部在去年報行政院的版本,為了遷就縣市政府國土計畫無法在國土計畫法生效後兩年公告實施,將期限延後成為三年,至少還有一個期限。並不是說完全不能延期,但是行政院必須要說清楚講明白,不能以「一定期限內完成」帶過,完全無上限。
 
第二,將「#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得不受各級國土計畫限制變更土地使用,排除於五年通盤檢討之外。
 
這等於是架空國土計畫,台灣土地面積有限,水資源、能源、糧食大量仰賴進口,國家發展應先有國土計畫框架,在此框架之下,國家重大建設有計畫的推動。大家應猶記過去馬政府時代,利用重大建設名義,圈地、徵地、炒地引發社會重大抗爭事件,行政院如此修法,破壞國土計畫框架。已經不是「先射箭再畫靶」,可以說是「先射箭不用管靶」。
  
目前縣市政府正在進行縣市國土計畫的劃設工作,在開發導向的邏輯之下,地方政府解編各種保護區、林地、農地作為開發用地。如果中央可以用「重大建設」名義打破國土計畫框架,未來可以預見地方政府也會借用此名義,造成國土計畫框架崩潰,#形同宣告台灣國土計畫死刑。
 
我要呼籲行政院,撤回國土計畫法的修正草案。愛台灣,就要給台灣一個永續的國土計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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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梁月亮
    「台灣美島」也該按百百年「步上軌道」而非經常性單選擇重大應急之道因為它並不是超級重大且直接面臨台灣國家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