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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 100,992 個讚 · 9,379 人正在談論這個。雲林縣第一選區(海線) 第十屆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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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一直都有在運轉「促協金」,也有在買電之外多給了民營一筆「促協金」,旨在促進電廠與地方的和諧關係。
我在立法院,
限期要求能源局要制定民營電廠促協金法制化,但在能源局預告運用「電協金」管理辦法的內容上,對鄰近鄉鎮的敦親睦鄰和離岸風力發電的補助,驚見兩項重大爭議: 第1項是代表性的問題,在「離岸風電」補助型電協金中,縣政府可分得15%、變壓站所在鄉鎮公所30%、漁會竟可分得55%。
問題➡️… 更多為什麼是由「漁會」作為漁民代表領取補助金?不知情的人恐怕不知道,離岸風機矗立海上對漁民的生計影響有多大?政府好意在買電之餘另訂費率補助給受影響者,但漁會是人民團體,怎會成了補助對象,而且還是「超級大戶」。 第2項是審核申請型電協金的管委會,竟然是由電廠「得」邀請政府代表、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組成委員會來審核要發放給誰。
問題➡️讓民營電廠自行組成管委會,實質分配誰可以得到補貼,是否會助長財團坐擁一方、失去電協金入法公平正義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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