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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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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認真一點嗎?】 今天看到報紙關於醫療法修法報導,
有的人是連法條都不知道,胡謅一番,
有的記者搞不清楚就亂寫。 有的是跟醫療法修法無關,
媒體卻無法辨別,
#立法院法律修法跟行政院命令規定修改,差別在哪裡。
還能下這種標題,混淆責任歸屬,讓人民無法問責。… 更多 我還遇過什麼都不知道,
叫我把我自己整理好的資料給他,
我質詢過什麼他也不知道,
還覺得我非給他採訪不可的記者。 報導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必須讓看報導的人知道誰說過什麼話,
站在什麼立場,做過什麼事。
然後人民才會知道如何判斷是非,要怎麼問責。
這是民主社會的基礎,
可是這個基礎在台灣問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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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鄧桂芬
    委員好,這則新聞完全和醫療法無關,是另一篇新聞。此為即時新聞連結:

    衛福部取消自費醫療機構收費上限 期發展國際觀光醫療
    … 更多http://udn.com/news/plus/9739/2758477http://udn.com/news/plus/9739/2758477

    該則新聞版面,當天晚上剛好安排在A2版,和醫療法修法放一塊。

    通常記者新聞發回後,是不知道報社編輯怎麼處置標題。標題文字被這樣放,確實會使人誤解。

    但因此這樣責怪記者,私認為有失公允。

    無奈的是,讀者只看得到記者名字,看不到改稿的長官及核題的編輯名字。最後都由記者承擔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