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蘇巧慧, 台北市。 165,083 個讚 · 5,297 人正在談論這個。國會研究室 臺北市濟南路1段3-1號1007室 (02)2358-6191 樹林服務處 樹林區大安路499號1樓 (02) 2684-2522 鶯歌服務處 鶯歌區文化路175號1樓 (02) 2678-3368 新莊西盛服務處...
貼文
近年來新聞頻頻報導不當散布私密影像的事件,我也在選區法扶時,親身看到有這麼多受害者和家屬投訴無門的焦慮和害怕後,發現這類新型態犯罪不論在國內外都日益嚴重,經過一番審慎研擬,在上個會期我和陳賴素美、呂孫綾委員共同提出了「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的草案。… 更多 我們的法律草案將刑法內原本分散又無嚇阻力的條文集合起來,處理這類新型態犯罪,也特別著重在受害者權益保護的層面,將社政、衛政、警政法務機關的權責羅列出來,來確保受害者在向外求助後,能得到貼心的保護和服務,這也是我們提出草案的初衷。 很高興在我們提出這份草案後,能得到許多反饋,也讓社會對這類案件有更多關注和討論,未來就讓我們一起為人人都有充分的隱私權和人性尊嚴努力前進吧! 立委提案 散布私密照判12年(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715000448-260114 婦團挺專法 法界認有必要(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715000450-260114
超連結 CHINATIMES.COM

立委提案 散布私密照判12年

前國發會副主委邱俊榮日前在捷運站涉嫌偷拍女子因此丟官,再度引發社會對個人隱私影像的關注。為因應近年報復性散布他人裸照與轉傳裸照等事件頻傳,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蘇巧慧等人提出《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
留言
  • Yzu Tom
    委員,說真的,副主委這件事算「隱私影像」?總之,如果能好好定義什麼算是「隱私影像」,什麼不算是,這算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