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南區國稅局, 台南市。 69,578 個讚 · 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124 個打卡次。歡迎您按「讚」獲取本局宣導活動、講習會、新聞等資訊! 如果有檢舉或國稅疑慮時,建議至本局官網/服務園地/民意交流/意見信箱反映; 或撥打本局電話 06-2223111、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貼文
【#稅務Q&A】
Q:年度中結婚選擇夫妻分開申報綜所稅,配偶父母可以列報扶養嗎? A:
納稅義務人於今年度結婚,在明年5月申報今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夫妻雙方可自行選擇跟配偶分開或合併申報,且即便分開申報,仍可以將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且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配偶父母列為扶養親屬。
不過,在這裡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列報配偶父母為扶養親屬時,配偶就不能再列報,以免因重複列報而遭國稅局剔除補稅唷!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