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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台北市。 212,971 個讚 · 91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56 個打卡次。中央黨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17號16樓之5   小額捐款:https://npptw.org/bI99Xh   戶名: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 中華郵政劃撥帳號:5039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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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彩虹入口 平權還在前方】
婚姻平權法案民法修正案,全案併入各版修正草案及修正動議,已於今(12/26)日中午送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距離婚姻平權,再進了一步。約莫午後,支持婚姻平權的同學們將親手製作的鼓勵卡片放在黨團樓下,希望給所有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委們加油打氣,另還附上多張照片表達對於修民法、爭平權的支持。… 更多 為了達到婚姻平權的目標,在立法技術上有很多不同的途徑以及嘗試,也有許多不同的意見和立場,時代力量一直相信,法律對於人權的保障,是台灣作為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不能退卻及迴避的工作。時代力量堅持,不同立法技術的最終關懷,是消除歧視、拒絕隔離,讓進步的立法能夠真正落實保障在生活的各個層面。 這一條平權的道路,在今天司法法制委員會有了一小步的進展,未來還有更困難的協商、院會二三讀等流程。時代力量未來會繼續在國會裡,堅定地與所有支持婚姻平權的朋友們一起努力,讓國家真正成為不同性別、性傾向的朋友們結婚成家的靠山。 #婚姻平權 #消除歧視 #拒絕隔離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第九百七十一條之一〗  異性或同性之雙方當事人,均得依本法訂定婚約及結婚。 異性及同性婚姻當事人,平等享有依本法及其他法規所定之權利義務。 〖理由〗:
鑑於現行婚姻制度僅認可「一男一女」的形式,排除同性婚姻之可能性,不僅對同性伴侶組成家庭之基本權利形成不公平的歧視對待,亦導致個人因其性傾向而在家庭、教育、工作、醫療、保險等生活面向,無法享有制度上的法律保障。為平等保障每個人組成家庭、追求幸福的權利,以實踐憲法人權保障之規範意旨,落實「人生而平等」的普世價值,爰於民法親屬編第一章通則,增列第971條之1,於第1項明文肯認「異性或同性之雙方當事人,均得依本法訂定婚約及結婚」,明文肯認婚姻平權之價值。至於婚約與結婚之法定程序要件,於第二章各條文中予以規範。
為落實婚姻平權之理念,無論係異性或同性婚姻之當事人,均應享有平等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除了配偶間之權利義務、與子女間之權利義務之外,尚應包括依本法及其他法規所定本於婚姻關係此法律上地位而對第三人(例如侵權行為人、國家等)所得主張之權利義務。爰於第2項規定異性及同性婚姻當事人,平等享有依本法及其他法規所定之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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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林加衛
    加油.....

    台灣一定要走到... 人 人 互 相 尊 重 的 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