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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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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醫療轉診需要衛福部和內政部整合] 蘭嶼二月份的黑鷹直升機事故之後,離島的醫療後送制度,到底能夠有怎樣的改進? … 更多 根據衛福部統計,每年金門、連江、澎湖、台東各離島的空中緊急醫療救護,都大約200次上下。但是台灣空有專責緊急救護,在完全沒有緊急救護專機的情況下,一是如金門連江和澎湖,外包民間非專用救護直升機,協助醫療後送;在民間航空公司評估不符成本而流標,或是夜間民間航空公司不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則由內政部空勤總隊支援。所以71%,都由空勤總隊協助。 問題是,空勤總隊的直升機並非僅做為醫療救護用,因此飛機上的醫療配備,必須「 由護理人員視個案狀況準備」。也就是,符合《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要求之配備的緊急醫療救護,因為沒有這種專機,所以沒有這樣的標準備配。委託民營的非專用救護直升機,則按合約要求配備《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裝備,並不一定如專責救護規定的那些藥物或衛材;而目前作為緊急醫療救護主力的空勤總隊,則因為內政部「 不知道應該準備哪些東西」,因此主要都由隨機醫護人員準備。這是甚麼荒謬的情況? 而這個「 若遭受身體傷害、生命財產損失,自願放棄提出賠償」的聲明書,是學弟提供給我的。辦公室向內政部查證是否屬實,對口單位表示無誤;再詢問難道對於要求救人的醫療人員簽這樣的聲明書,不覺得於情理上有檢討必要嗎? 得到的回答是「一直都是這樣」。 今天趁衛福部和內政部一起備詢的時候,要求二個部會整合協調,不論是專責救護直升機的設置,或是非專用的民航直升機及空勤總隊支援的救護,都應對於其中應有的醫療配備、藥品衛材,有明確的設定與要求;並且要針對長久以來隨機醫療人員簽的那張聲明書,有所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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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D Lee
    捅了所有勞工一刀以後還繼續顧左右而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