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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台北市。 104,511 個讚 · 9,808 人正在談論這個。認真拚、用心做,我是洪孟楷! 新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 南加大公共政策、台大政治雙碩士。 十年中央地方政府歷練。 自我要求!在中央會監督、在地方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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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 #道交18條之1 大型車輛裝設防捲入裝置,保障駕駛及用路人安全,三讀通過! 根據執法統計,大型車輛如砂石車和土方車造成的傷亡事故,事故數量107-109每年僅90餘件,在今年截至8月份就達到190件,飆升的速度令人咋舌。有幸道交條例第18條之1在今天成功三讀,希望修法新制參與安全守備後,可作為大型車行車風險降低、行人受防護倍增的交通雙贏! 三讀後,新法施行兩項重點,讓大家有安全的道路環境:… 更多 (1)大型車輛依規定須裝設行車紀錄器、視野輔助系統及防捲入裝置等行人安全提升設備,違規者並受罰鍰所處分。 (2)交通部具備有辦理裝設、輔導及開辦獎勵措施的法定義務。 交通事故的發生,不管是受害者或是肇事者,在受到傷亡,或是被民刑事究責下,最終都是一場多方皆輸的結局。因此孟楷上任來就非常重視道交條例的修正,相繼提出多項法律修正案,希望從各類的規範樣態,提升方方面面的道路安全。 認真做、用心拚!提升駕駛及使用路人的安全,交通部將另設補助跟配套辦法,協助達成立法通過之後的後續處置。持續為你我好生活努力! —————————- 有關孟楷在道交條例各項修法提案的成績: 【#成功三讀:第43條、第55條、的30條、第18條之1】
第43條: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再犯者吊扣駕照六個月;吊扣牌照汽車若再次違規則沒入處分,杜絕不當駕駛汽車歪風。
第55條:行動不便身障者與7歲以下幼童,於所允許臨時停車處更能彈性接送規範。
第30條:貨物裝載時遇脫落之規範及罰緩,以及須依規定裝載危險物品行駛指定車道。
第18條之1:大車裝設行人安全提升設備,交通部並具備法定輔導與獎勵的義務。 【#完成審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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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吳晶晶
    洪委員你好:
    為人民謀福利
    保護大家行的安全 ,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