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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其邁 Chen Chi-Mai, 高雄市。 572,962 個讚 · 32,081 人正在談論這個。 ⚡緊拚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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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黨職併公職 力拼三讀 本週司法法制委員會將審理,我所主提的終結黨職併公職的法案,我將會全力推動這項法案,力拼三讀。… 更多 1971年9月17日,中華民國服務總社發函考試院,以「業務係受政府委託辦理」,「實質與公務人員並無差異」,以一紙文書要求考試院於其專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時,其服務年資並予採計為政府公職年資,在無任何法源依據的情況下,當時的考試院長孫科批示「准予照辦」,開啟黨職併公職的大門,讓國家45年來平白無故地替國民黨,負擔其黨工黨職期間的月退俸及18%利息。 按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條「本法所稱退休之公務人員係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現職人員」,公務人員年資應指依法任用為公務人員後之年資,並無任何合併其他社會團體服務年資的空間,黨職併公職明顯違反上位法規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 以胡志強為例,他的教職與公職年資合計不到15年,依法原本僅能請領一次退休金。但併入10年11個月的黨職年資後,胡自強便得以請領月退休金,一來一回就多請領5406萬元。 我在草案中明訂,應扣除黨務年資後重新核計退休年資,若有溢領退職、退休給與者,政務官應由受領人與政黨限期返還,事務官則由政黨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得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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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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