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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分組收費,真圖利財團】
台聯新聞稿2016/12/4 台灣團結聯盟今日針對「有線電視分組收費」議題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落實分組收費,改善財團壟斷的情形。
台聯前立委賴振昌表示,在去年12月,立法院第八屆最後一個會期,在台聯努力下完成廣電三法修法。修法主要訴求為:
1. 為降低民眾有線電視收視費,NCC必須在半年內提出分組收費辦法,送交立法院審查。
2.… 更多 新聞與兒童節目不得置入性行銷、廣播電視業必須設置自律委員會,解決媒體亂象。
3. 開放跨區經營,改善財團壟斷有線電視系統的情形,促使業者競爭。
4. 要求電視台在戲劇節目黃金時段自製率必須達50%,保障本土影視產業發展。
賴振昌說,其中跨區經營與不得置入性行銷部分已經生效,尤其跨區經營特別讓民眾有感,許多業者降價爭取客戶。
台聯組織及社運部主任張兆林說明,目前剩下分組付費與自製率尚未有效施行。分組付費部分時並未有細則,實際的施行辦法交由NCC研擬,在修法後的六個月內提出送交立法院審查。
張兆林說,NCC在今年四月召開公聽會,六月提出辦法送交立法院。NCC召開分組收費公聽會,居然沒有任何民間消費者團體參加,最後NCC送出的分組收費辦法也明顯偏向業者,NCC先是自廢武功,移除了收費上限600元的限制,對於分組收費NCC又不參考各界建議、最低收費為200元的草案,開放財團自行設計,結果財團傾向於580元、560元及540元的分組收費方式,分組收費讓人民省錢、不必一次上百台全包的美意消失殆盡,分組收費徒具形式。
台聯青年部主任侯宗穎指出,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行政命令送交委員會後如三個月未完成審查,視為已審查,因為交通委員會的立法委員們怠忽職守,導致「假分組收費,真圖利財團」的分組辦法送交立法院審查後無人聞問,錯失修正機會。攸關全國五百萬收視戶的重大議案,立院交通委員會竟擺著不審查,令人匪夷所思。
最後侯宗穎呼籲NCC亡羊補牢,督促地方政府在擬定有線電視收費時,一併要求業者擬出合理的、真正的分組收費辦法,尤其嘉義市、臺南市、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將收視費審議的權力交給NCC,NCC應在這5縣市提出對民眾有利的方案作為表率,以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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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黃貝貝
    有線電視收費實在是太貴,而且一直重播,在說服務又差,台聯應該找民進黨討論一下,民進黨也該照顧一下民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