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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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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點點名 Q:營業人分支機構或其他固定營業場所如有對外營業,應辦理營業登記,勿開立總機構發票交付買受人,以免受罰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如有對外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所轄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並應分別就其實際銷售貨物或勞務,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以免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遭處罰鍰。… 更多
該分局說明,例如甲公司申請經財政部核准就其總分支機構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由總公司合併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是甲公司之A營業所銷售貨物100萬元應開立A營業所領用的統一發票,如開立甲公司總機構之發票交付買受人,雖無逃漏營業稅,但仍有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未依規定給予他人憑證」之規定,將被處銷售金額5%之行為罰罰鍰5萬元。
該分局呼籲,分支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如有對外營業之事實即須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營業登記,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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