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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臺北市大同區。 359 個讚 · 1 人正在談論這個。分享是我們的願景,貼心服務是我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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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至106年3月20日截止,尚未兌領者,請儘速辦理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為106年3月20日,尚未兌領之納稅義務人,務請於兌領有效期限前(含當日)持退稅憑單至各地金融機構(含郵局)辦理兌領。如納稅義務人未能於106年3月20日前提出交換,該退稅憑單將失其效力,請納稅義務人儘速辦理兌領,以維自身權益。
該局呼籲民眾,今年5月辦理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儘量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辦理繳退稅,如經核定有退稅款將會直接存入帳戶,不但可以免除兌領手續的麻煩,相較一般退稅方式可提早約5至7天運用該筆退稅款。 該局強調,絕不會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民眾到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退稅,民眾如果接到自稱國稅局人員以電話或簡訊,告知有退稅款需到提款機依指示操作領取,極可能是詐騙集團之技倆,請立即向國稅局查證,或以「反詐騙諮詢專線165」電話洽詢,以免上當受騙。
(聯絡人:徵收科張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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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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