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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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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點點名 Q:營利事業因颱風造成損害,該如何報備災害損失? A:(新北市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營利事業存貨、建築物、廠房或機械設備如因颱風受有損壞,發生災害損失,提醒營利事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更多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損失申請期限為災害事實發生後之次日起30日內,檢具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如受有保險賠償,則應將取得之賠償金額列報於「其他收入」項下。
二、災害損失申請書表可至網站下載,路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項下,下載相關書表(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及設備報廢或災害申請書或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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