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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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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防治只強調自我保護的責任,缺少強化不能侵害他人的教育!】 在衛生福利部2015年的統計資料中,
性侵害通報顯示,
受害者年齡層12歲-未滿18歲者占54%,
學生占63%、
國中37%、高中(職)23%、國小為11%,
案發地點非屬私人住所,學校占29%。
加害者、受害者關係為,
男女朋友比例為20%、同學10%、普通朋友9%。… 更多 性侵害「加害人」集中在12歲-未滿18歲,但我們看到加害人的資料,除了年齡,其他都沒有統計。 今天的質詢中,我詢問衛福部次長對於性侵害通報被害者、加害者的幾個面向、數字,可以透露哪些資訊? 很遺憾地,
次長回覆「國高中生對於自己的身體的界線,以及彼此在兩性之間的關係和探索,確實有很多的不足,所以導致受到傷害的情形。」
次長的回答就是在強化「#每個人都要保護好自己,如果沒有保護自己,#受到傷害就是自己的責任」的主流論調,
#這是錯誤的! #性別平等教育應該教導的是我們必須尊重每個人,
#加強學生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尊重
#在沒有得到他人允許前,
#我們都不應該侵犯他人的身體! 當社會不再只是要求孩子時時刻刻都要「保護自己」,
而是要求強調每個人都必須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的時候,
性侵害的防治才算往前走了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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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Tea Easily
    台灣的性教育都不光明正大的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