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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臺北市大同區。 359 個讚 · 1 人正在談論這個。分享是我們的願景,貼心服務是我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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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券交易稅停徵延長至115年底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歡迎分享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案,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105年12月30日公布;除延長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券交易稅暫停徵至115年底外,另新增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發行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上市及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債券型ETF)受益憑證之證券交易稅自106年初至115年底暫停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之發展,政府延長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券交易稅暫停徵至115年12月31日止。另為促進國內上市及上櫃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發展,政府自106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暫停徵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發行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上市及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債券型ETF)受益憑證之證券交易稅;惟前揭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投資標的以政府公債、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券、債券附條件買賣、銀行存款及債券期貨交易之契約為限。 該局提醒,本次新增同條第2項規定所暫停徵證券交易稅之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並不包含槓桿型及反向型之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若為上述基金受益憑證之交,仍須依法核課證券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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