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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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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停看聽
📢#新聞點點名 Q:板橋陳小姐問:我買入一筆土地,並在土地上自行興建房屋,房屋在105年1月1日以後建造完成,於日後出售房地時,是否適用房地合一稅制規定,該如何計算應納稅額呢?… 更多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一)如果房屋及土地均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規定,房地出售時,得以土地持有期間認定房地交易所得所適用之稅率,據以計算應納稅額並辦理申報納稅。(二)如果土地取得日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且其持有期間超過2年者,應適用舊制課稅規定,即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房屋取得日(核發使用執照日)在105年1月1日以後,應適用新制規定,於房屋出售時,得以土地持有期間認定房屋交易所得所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並辦理申報納稅。 👉該分局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果對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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