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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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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點點名 Q:板橋張小姐來電詢問,其受雇於律師事務所,老闆要求出門收取文件資料,為出門交通方便,只好提供自己的機車出門辦理相關業務,請問所支付的加油費、修繕費,可否向老闆申請該支出款項,並將其列為事務所費用?… 更多 A:按財政部75年4月22日台財稅第7533108號函所明釋,「執行業務者之事務所,因業務之實際需要,與員工訂立合約,利用員工自有之汽、機車供事務所業務之用,由事務所支付之汽油費、修繕費、停車費、過橋費等費用,可憑合約及原始憑證,核實認列為該事務所之費用,免視為該員工之薪資所得;但不包括車輛之牌照稅、保險費及折舊費用。」;台端如有與事務所訂立合約,提供機車予事務所供業務使用,所支付之汽油費、修繕費、停車費、過橋費等款項,可憑合約及原始憑證,核實申請並認列為該事務所之費用。 👉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各國稅局洽詢,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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