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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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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公司股東,又不是負責人,為什麼我要繳公司的稅單?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接獲民眾劉君詢問:「我只是公司股東,又不是負責人,而且公司也倒了,為什麼我要繳公司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更多
該分局答覆,依公司法第24條、第26條、第79條、第80條及稅捐稽徵法第13條規定,公司經解散或廢止後應行清算,如屬有限公司組織未以章程規定或選任清算人者,係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公司清算期間,稅單向清算人送達後,清算人應依法繳清稅捐,是以,劉君雖非公司登記之負責人,但因公司廢止後並未選任清算人,劉君既為股東即依法為公司清算人,仍需負繳納義務依限繳清稅款。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如投資之有限公司已經註銷,股東們可依法令規定選任專業人士擔任清算人職務,清算人並應於就任後15日內向法院聲報,爾後公司的稅單即會直接寄給清算人,由清算人執行清算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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