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陳其邁 Chen Chi-Mai, 高雄市。 572,962 個讚 · 32,081 人正在談論這個。 ⚡緊拚市政 市民專線:1999 市長信箱:https://soweb.kcg.gov.tw/#/report
貼文
「中廣減資案的鬼月奇談」 真的是鬼月說鬼話!
針對中廣分割減資案遭NCC第三次否決,該公司今天發出新聞稿回應「中廣經過數次換手,早已非政黨相關組織,且中廣10年來獨立營運,收聽率全台第一,從未受任何政黨影響」。 係金ㄟ?… 更多 回顧中廣交易過程,華夏公司當時是以57億元出售中廣股權,為順利出脫,並考量不動產產權部分有涉訟問題,便將「資產」與「廣播」切開處理。「廣播」部分以10億元出售給趙少康投資成立的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4家公司。但趙少康並未一次付清10億元,而是採「分期付款」的方式,但國民黨擔心遭「黑吃黑」,華夏公司與趙少康簽下一紙「股份轉讓契約書」。 而魔鬼就藏在細節裡: (1)趙少康須與好聽等4間公司共同簽發面額55億元本票連帶負責
(2)將中廣股票設質與華夏公司或華夏公司指定的第三人
(3)華夏公司可推派一定比例之董監事並指派財務主管
(4)1千萬以上資金借貸等事項需經過華夏公司同意。 首先,為什麼總價才10億的「廣播」部分,好聽等4家公司必須要簽發55億的本票連帶負責?華夏是否透過這樣的方式,控制中廣不得任意出脫「資產部分」?這是不是等於承認趙少康等4家公司只有10/57,而華夏公司仍有47/57的中廣實質股權?
更何況,中廣公司屬於公開發行公司,按照證券交易法第22-2條第3項以及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款規定,華夏公司對於趙少康等4間公司持有的股票仍具有「管理、使用或處分之權益」,也就是說,國民黨乃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
準此,國民黨在中廣公司行使控制權的事證明確,已違反廣電三法政黨不得投資媒體的禁止規定。 … 更多
超連結 NEWTALK.TW

中廣:經數次換手 早已非政黨相關組織 | 新頭殼 newtalk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7日日第3度否決中國廣播公司申請分割減資案,並提及「中廣有不當黨產爭議問題」,中廣19日表示,該公司經過數次換手,早已非政黨相關組織;NCC未據合法事由否准該公司的分割申請,實有害及該公司憲法所保護之財產權,他們也將採取法律程序以維護權益。中廣19日表示,他們於民國
留言
  • 劉賓利
    被拔掉獨立董事沒有肯亞可以去只好有事沒事罵罵科批出氣,把公器當出氣筒這爛死了,這廝只會害國民黨還能做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