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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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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繳納稅款,應至何處繳納?滯納金如何計算? (板橋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轄分署強制執行。… 更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逾繳納期限屆滿後2日內,仍可到便利商店(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或至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不加徵滯納金;超過繳納期限屆滿後2日,則只能到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其滯納金計算,繳納截止日若非例假日,自截止日翌日起算第1、2日繳納不加徵滯納金,第3、4日繳納加徵1%滯納金,第5、6日繳納加徵2%滯納金,其餘類推,至第31日(含)以後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並移送強制執行;繳納截止日若為例假日,則截止日順延至上班第1日,滯納金比照前揭繳納截止日為非例假日情形計算。
  該分局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收到核定稅額繳款書時,應儘速於繳款書所載之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以免因超過繳納期限未繳納而致加徵1%至15%不等之滯納金,於超過30日後仍未繳納而被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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