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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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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政府徵收土地所領取之補償費及獎勵金,應否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新北市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可就公司及股東兩方面來說: 一、公司因政府區段徵收其所有土地,領取之土地地價補償費及內含按公告土地現值加發之4成獎勵金,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更多 二、公司因前開徵收事項取得之地上改良物補償費,因非屬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傷害或死亡之損害賠償金,及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取得之賠償金」,亦非屬同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故尚無免納所得稅規定之適用,應列為其他收入,於減除該地上改良物之必要成本及相關費用或損失,如帳載未折減餘額、拆遷費用、停工損失等項目後,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至公司將因領取土地及地上改良物補償費產生之所得如累積為盈餘,並分配予其個人股東時,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屬股東之營利所得,應由股東合併其各類所得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並無股東得免納所得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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