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台北市。 31,853 個讚 · 3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793 個打卡次。傳承榮民精神 追求卓越服務 永續組織發展
貼文
【採購小常識-總價偏低未處理而逕予決標,可行嗎?】
案例:某工程採購案,由甲公司得標且為最低標,但其投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機關依採購法第58條要求廠商提出說明,甲公司表示是標單填寫錯誤,請招標機關准其放棄承攬資格,但機關仍執意決標,甲公司提起申訴,工程會認定申訴有理由。
說明:有關總標價偏低之決標,應依「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規定處理,甲公司表示標價錯誤,願意放棄決標,依上開執行程序第4項規定,機關應不決標予廠商,並發還押標金;或重行評估結果,廢棄先前之決定,而變更其認定為廠商之總標價無顯不合理,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而照價決標予廠商,才算合法。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