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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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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的助理們真是讓我感動。 昨天協助各地搶救斷電,群組忙到半夜兩點多,剛剛我看到他們的群組,林頌告訴我:他們北高兩個辦公室,早上發起小額自由樂捐,要助台東救災,累計12000元了。我也給他們相對基金加入。 今天一大早,黨團就紛紛有捐款的聲音,我們先捐了50萬。台東真的災情太大了,我們都很不捨! 助理自動自發,我很高興。
留言
  • Su Ying Hwang
    樓上的!有關人不如。。。多的是!
    人比人,氣死人!
    頂新惡油爛油,法官判無罪!
    殺人的人有人權,死亡的人沒聲音,
    … 更多 你若像我親眼看到二審檢察官用錯誤的法條做不公平的上訴,二審的法官對苛求在不良道路行駛有確實與對巷小貨車會車,證明靠右行駛的人起做有罪的判決,而明知對巷有來車,卻在車禍前1秒比一般人偏左行駛,在一審作偽證的車禍相對人,仍然無罪!拿著錯誤漏列車禍刮地痕的現場圖,與事實不符的除初判表,鑑定意見書,覆議意見書,與車禍當日受傷事實不符的醫院診斷證明書,使用與就診事實不符的醫療單據求償,有疑義且虛報掛號費的中醫單據,和涉嫌由密醫且無推拿技術士執照者開出與就診日數不符的收據,當然,更別提當庭拿與事實不符,明顯假造的修車單據,加上那空白計程車單據,自行填寫筆跡與計程車司機不符的單據。。。你也許不相信,這麼離譜的事,但事實就是發生了!所有文件都錯,
    靠左行駛故意造成車禍的無罪,不被起訴還能跟對方求償!1根手指挫傷要求賠償65萬!
    我們的司法病了!少數司法人員不公正,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檢察官,檢察署等公務人員未依法行政,專業素養欠缺,未有將心比心的服務,蓋橡皮圖章的人很多。
    再講個不可思議的,在偏僻巷道,車禍當時,沒人打119,交通隊員警會在10分鐘內到場,119報案無記錄,我想該員警的勤務表也是有問題的!?而該員警就是漏劃最原始撞地痕刮地痕的製作人!而3年多前讓當事人看車禍監視影片的警員說過,奇怪,這案子為何一發生,一大早就有督察室的人打來關切?!
    悲慘!一件小車禍搞3年半,還沒完,官官相護,退休的檢察官轉任律師,就可以學長學姐的讓法官無視一件件查明的原務證的新事證!
    真的,很悲慘!

    所以。。。
    讓立委好好為百姓做事!
    好好修法!
    社會還是應該有公平正義!
    平安!
    大家要禱告!
    經濟發展!
    工作順遂!
    健康生活!
    心平氣和!
    禱告吧!
    深深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