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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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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冒用別人的健保卡看病,醫師如何盡查證責任? 除非病人年齡和被冒用者差別甚大、性別不同,不然,醫療人員根本沒有甚麼"查證能力";難道還要要求出示健保卡同時也給身分證求證? 掛號櫃台誰敢這樣討罵? (也曾遇過個案真的拿別人的身分證和健保卡一起來的) 拿假證件或冒用別人身分使用健保看病,這根本上就是違法,公權力在接獲報案之後應該立刻處理。甚至被冒用者如果是知情(出借自己的健保),應有足夠的罰則。 至於醫療單位的責任? 醫療單位沒有鼻子摸一摸自認倒楣,還願意向健保署舉報有人冒用身分使用健保,這樣就算不用頒個"義行可風"的嘉獎,好歹也要以此例鼓勵其他醫療院所勇於檢舉吧? 還是那句老話,問題出在病人的,不要老是要醫療院所扛責任。 至於"醫療院所與病人勾結盜用健保"的,那一查起來就是整批的資料,不會是這種個案;當然,我也支持發現有不肖醫療院所"真刷卡假看病"的,請踴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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