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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台中市。 31,296 個讚 · 5,411 人正在談論這個。第十屆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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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驗,有傳承!
DPP的民主精神!
大家朝一致的目標前進,#重返執政議會過半!
與 #管碧玲 委員一起為大家加油! #市議員初選登記
#吳敏濟 #翁美春 #陳淑華 #張芬郁 #謝家宜 #陳雅惠 #蕭隆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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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劉新進
  • 十元夢
    @{何欣純|94achun} 委員您好~台中在孵化加速年輕人數位科技創業投資環境和青創基地資源及資訊透明這部份落後雙北桃園 5-10 年以上,甚至高雄和台南最近都發展很好,許多台中一中女中等學校的優秀年輕人都北漂或到國外發展非常辛苦,希望讓他們有一條回家的路,我們年輕人都很焦慮, 謝謝您們QQ 台中不能只靠傳統產業, 低階服務業, 地下經濟博奕業 和 房地產業QQ

    桃園在產業創新上逐一完成重要建設,例如亞洲.矽谷創新研發中心,虎頭山創新園區預計111年完工、幼獅國際青年創業村即將進行評選、中原創業村計畫也正積極推動中;未來桃園將有 10 處創業基地吸引更多軟硬體人才加入,讓桃園在5G、AI、大數據、自駕車等方面有長足的發展。

    https://taoyuan-aerotropolis.com/cht/index.php?code=list&ids=223
  • 十元夢
    @{何欣純|94achun} 請問我們中台灣也有機會有頂尖的國際級國立大學和國立科大和好的年輕人數位科技創新創業環境嗎?希望台灣能北中南均衡發展,不然台中一中女中等學校的優秀學子陸續離開台中,對於台中長期發展不利QQ 謝謝您~

    https://www.gvm.com.tw/article/88192
  • 黃進順
    純姐~光隆國小很多家長在說內部出了問題,錢繳一繳都跑去哪裡?是不是派人關心一下
  • Aki Lin
    這影片、太真實了,道盡了大家以後的未來,這ㄧ代已經在面對,尤其是下一代更是欲哭無淚,1450及870造的孽,讓全台灣人都要面對的未來!
    https://youtu.be/Fv00RTa-M9o
  • Wenel Plum
    執到擺爛到底是有在執政嗎??
  • 劉文耀
    如果民進黨政府連ㄧ個地方宮廟、基金會的弊案都管不了,或是有所忌憚而不敢管,那要這個政府還有何用?顏家諸多弊案已經紛紛擾擾了好幾個月,政府卻還採取袖手旁觀的態度,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台中市政府曲意包庇,放著不管。內政部應該硬起來,勇於任事。民進黨政府千萬不要低估了人民的耐心和反彈力道!否則年底選舉後座力恐難以承受。
    地方司法單位、主管機關如果包庇怠惰,中央主管機關就要代位行政,勇於任事。不應該長期放任自地方派系藉由民間宗教團體,貪瀆弄權,成就自己派系、ㄧ家的政治、經濟權力。鎮瀾宮每年數億甚至數十億的獻金收入,一張A4紙的說明就想含混帶過,那將置其他數萬家奉公守法、每年依法申報的財團法人於何地?這還有天理嗎?
  • 李文焻
    我們漢人就不用照顧嗎?
    請 委員幫幫忙!感激萬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70940396345760&id=100002894728770

    妳說過的話「怎麼進場,又被逐出場」?內政部中部辦公室回復,把它當放屁一樣!
    土地是我先父在太平洋戰爭時期,向日本政府做「奉工」換來的!
    有關台中市東勢區東勢段石角小段2528號土地公地放領問題:依據:
    公有土地經營管理原則
    ◆ 第 8 點公有土地以不放領為原則。但在民國六十五年以前,已有租賃關係之非都市化地區公有宜農、牧山坡地及都市計畫地區外適當範圍之公有耕地,在不影響水源涵養、國土保安、環境保護及公共建設原則下,得視實際狀況按公告土地現值依規定辦理放領,其具體作法如次:
    (一)民國六十五年以前,經行政院或臺灣省政府核准放領有案,而迄未辦理者,於第五款放領辦法訂定後,先行辦理放領。
    (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水源涵養、國土保安、環境保護及公共建設之需要應先依規定劃定或編定各該使用區或用地。
    (三)各公產管理機關應即清查檢討評估,擬具放領或公用之處理意見。
    (四)由內政部邀集財政部、經濟部、行政院經建會、行政院農委會、行政院環保署、臺灣省政府等有關機關成立「公地放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決定之。
    (五)由內政部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二十條第三項及國有財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放領辦法,明定放領對象、資格條件、放領地價、土地使用及移轉限制等,以為執行之依據。
    依據公有土地經營管理原則,第8點原則上,目前採取不放領,是大原則!但若在民國65年以前,就有租賃關係,……原則下,「得」是視實際狀況按公告土地……依規定辦理放領!也就是說,從來沒有辦過放領的周邊土地,按「得」但書,即“可以&不可以”就由主關機關決定!
    再下來就是具體做法!就是第一款&五款「但書」附款規定!可不受第8點原則之限制!
    第一款最重要強調:凡民國65年9月24日經內政部或台灣省政府核定有案,迄未放領者,不論任何限制,先行予以放領!政府的「誠信」在那?
    就像我們前後左右的土地大家都放領了!唯獨我們的土地是因為政府第一次誤編(台灣省政府水保局810826水土企字第19700號承認誤編),以致未能適時辦理放領!
    再而三(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處財政89.01.24台財產中管字第8900002034號函“本案土地本處業已列入放領對象,正繼續辦理中。但民國92年突然又喊停止放領”)。民國79年李登輝總統專案指示,同屬原台中縣太平示範林場全部都在105.03.23全部放領完成!
    政府要「誠信治國」!保護人民權益不要受損!
  • 陳寶
    高票當選!
  • 王瀚駿
    以為解嚴了,政黨輪替了,人民就可以得到真正民主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91538131275810&id=100012589080488
  • 王昱惟
    何立委您好,我是住大里內新街的居民,剛剛無故在日新街時速30騎機車被內新派出所員警從我身後穿出迅速將我攔下,我沒任何違法,前進了一點在認巷口的錄而已,感覺好像被當成賊一樣的看待,,一個叫我報個資,另一個馬上拿出酒測棒叫我吹氣,(檢測並無超標)隨即兩人一同看我個資,接着竟毫無尊重的問我是不是前幾天被派出所抓去的那個 ,我的機車只不過舊了點,穿著簡樸,就該被警察這樣的刁難嗎?我當下被這麼無禮的對待,回他一句你當警察都這麼的以貌取人嗎?我外型不過粗糙了點,需要這樣嗎?他隨即翻臉情緒化濫用公權,叫年紀比較輕的來開我罰單,我很納悶警察不是在保護市民的嗎?怎會是這樣對待住在他們註所周邊的市民呢?我一直很支持您,去年您在辦的聚會,我去有帶著女兒去參加,也有跟您打招呼,希望何長官能為我主持公道,這種侮辱性極大的詢問用詞,我實在無法接受,那位(員警編號8084)謹上
  • 劉明偉
    👍👍👍
  • 郭俊霆
  • 許涼
  • 王政民
  • 陳緯綸
  • 邱東漢
  • John LU
  • 陳添煌
  • 何定吉
  • 劉柏 志
    退讚
  • Tsong Ming Tseng
  • 陸璧雪
  • 陳境
    全力支持張芬郁
  • 潘威壯
    議員,加油
  • Andrew Liao
  • 姜鳴芳
    阿彌陀佛
  • 徐世樺
    別鬧了
  • 廖雅榮
  • 黃紳展
  • 楊江景
    早安,加油
  • 廖慶全
  • 廖慶全
  • 王良義
  • 陳國信
  • Chengjsiumg Yen
    祝高票當選台中市議員 。
  • 廖金柱
  • 葉俊獎
  • 何政諭
    請為台中市民服務,不是為民主進步黨服務,謝謝😊😊
  • 王大漢
    消滅黑金政客才能讓臺灣更進步
  • 何溪來
    全體都加油 讓台灣更好
  • 黃定智
    吳俊偉的阿嬤歡呼!
  • Wunkuei Lee
  • 蔡長永
  • 陳名俊
    不是有選舉,就是民主。台灣人耕墾百年的土地,一 樣在被林務局掠奪
  • 蔡萬里
  • 蔡忠誠
    帶領著他們進台中市議會,做好市攻,為大台中付出,你該衝了,台中市民等着你。
  • 蘇文鶯
    台中市民我們都有智慧,看看中市府都做了什麼
  • 洪申翰 Sun-Han
    大家都很努力💪加油💪
  • 鄧如邑
    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 Aki Lin
    如何誘導台海發生戰爭(犧牲台灣人性命)來遏制中國崛起:

    [英文版]
    https://johnmenadue.com/strategists-admit-west-is-goading-china-into-war/

    「中文版]
    網貼轉文:
    《Strategists admit West is goading China into war!》

    今天再次看到這篇,感觸更深,尤其這個描述是否很值警惕...“台灣公民的命,是美國的公關妙招。迫使中國戰爭升級,造成人民死亡,符合美國的利益”。

    國防事務媒體記者魯西諾斯指出,代價只不過是犧牲台灣人的生命,換取美國再次偉大的機會是絕對值得的。

    所以,美國這個戰略計畫----就是用台灣人的血肉,換回美國在亞洲及世界的地位。

    美國想激怒中國發動台海戰争,開戰死的却是我們两岸的中國人和台灣人,這是典型的美国利益至上的大戰略。

    平時,讓你兩岸軍備競賽,戰時,讓中國人打台灣人,徹底毀掉中國和平倔起的機㑹,最終它都坐山觀虎鬦,坐收漁翁之利!

    近年美國一直招惹中國大陸,希望能激怒北京,逼大陸先動武,然後藉機回擊,引發戰爭。目的是打亂中國進入世界強權擂台的進程,保障美國霸權。

    身為「美國國防戰略」智庫一員的埃爾布里奇‧科比,最近出了一本新書「否定戰略」。

    他認為,在台灣挑起有限戰爭是值得的,因為「亞洲成為世界經濟中心的趨勢,不可阻擋」,「以這種速度推進,西方會被拋在後面」,「中國必須被遏制,國際媒體必須參與這場最大的媒體戰」。

    西方媒體早已在全世界展開輿論戰。地球上絕大部分人都沒有機會認識中國。

    各地民意對中國的仇視,即是輿論戰成功的例證。
    除了抹黑中國外,現階段輿論戰包括以下三點關鍵作用。

    一,對美國咄咄逼人的舉動,視而不見。主要事實包括:
    軍艦在中國門口徘徊;在台灣海峽耀武揚威;
    美國官員乘坐軍機在台灣降落;製造虛擬的「台灣領空」,造成中國「侵犯」台灣的假象;
    秘密提供軍事顧問,並加以掩蓋;
    違反一個中國原則,以國家的地位邀請台灣參加民主峰會;其他偏離軍事和外交協議的現狀。

    二,將完全可預見的,中國「反對台灣獨立」的聲明,描述成「令人震驚的侵略性」行為的證據。
    而所有中國觀察者都知道,這是中國幾十年來一直沿用,一字不改的聲明。

    三,媒體對「香港之死」、「新疆種族滅絕」、「入侵澳大利亞」等新聞,加以誇大和誤傳。
    炮製台灣海峽戰爭,當然會死人。科比進一步建議,美國的戰略應該是誘使中國,「不分青紅皂白地全面襲擊」。
    美國不要為可能的民用目標提供防空系統,原因是,攻擊民用目標,將激起公眾對中國的憤怒。

    換言之,台灣公民的命,是美國的公關妙招。迫使中國戰爭升級,造成人民死亡,符合美國的利益。
    國防事務媒體記者魯西諾斯指出,代價只不過是犧牲台灣人的生命,換取美國再次偉大的機會是絕對值得的。

    所以美國這個戰略計畫------就是用台灣人的血肉,換回美國在亞洲及世界的地位。

    在西方媒體將中國描繪成侵略者的同時,了解國際事務的人都可看出美國正在採用「切香腸」政策(等同於人們常說的溫水煮青蛙)。
    挪威東南大學教授格倫·迪森(Glenn Diesen) 認為,「切香腸戰略,對北約擴張主義參與者來說,是一個極有吸引力的選擇。
    北約追求有限和重複的擴張,以逐漸創造新的現實」,這種策略可避免對手和盟友抗議或反對。
    因為抱怨可能被視為杞人憂天,而指責會被認為言過其實。

    美國這種右翼的好戰計畫的軍國主義帶來了:

    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的災難,血跡未乾。逝者已矣,戰爭倖存者至今天仍在受苦。我們願意看到台灣海峽的戰爭嗎?

    「可怕的是,目前世界上最富有、最強大的國家(美國),兩個政黨都支持、煽動對中國開戰。」不管戰爭的結果如何,生命財產的損失都是無法接受的。

    台灣該如何自保?
    如何打破這僵局?
    如何以和平的手段解決海峽問題?
    如何避免心甘情願的成為別人手中的棄子?
    如何保護我們的生命財產?
    如何可以保障文化得以延續?我們難道連這一點智慧都沒有嗎?

    註:本文大量引用由地緣政治風險分析師 Phill Hynes 和 Nury Vittachi 撰寫的文章「Strategists admit West is goading China into war」
    (戰略專家承認西方意欲激怒中國引發戰爭)2-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