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蘇巧慧, 台北市。 165,083 個讚 · 5,297 人正在談論這個。國會研究室 臺北市濟南路1段3-1號1007室 (02)2358-6191 樹林服務處 樹林區大安路499號1樓 (02) 2684-2522 鶯歌服務處 鶯歌區文化路175號1樓 (02) 2678-3368 新莊西盛服務處...
貼文
【公司法全盤修法,刻不容緩】 我國公司法,自1966年修正公布,全文449條,至今仍維持此一架構,在歷經多次大小修正後,刪除之空白條文達82條,新增插入條文計62條,如此修修補補,原有架構早已殘破不堪。隨著時代發展,現行公司法在全球競爭激烈的新經濟時代,實在已不堪使用。… 更多 譬如,我國的公司法係以大型公司為管理範本,但市場實況係中小企業佔大多數,大小公司適用同一規範,顯然不宜,加上高度管制,但執法無法落實,現行的公司法不但不利於市場公平競爭,也妨礙經濟發展。分級管理,釐清公開發行公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別,明訂大小不同公司類別權利義務之異,低度管制,高度執法,增加資訊透明度,將是未來公司法全盤修正的重點。 台灣的經濟,需要一套合理鬆綁但權責相符、降低交易成本的公司法,全盤修正公司法,真的不能再等下去了!
超連結 CHINATIMES.COM

民間修法委員會:現行公司法 停留在19世紀

《公司法》全盤修法引發各界關注,民間公司法全盤修法委員會執行長方嘉麟昨(17)日以一個字「CHANGE」闡述修法概念,因為社會在變、時代在前進,《公司法》卻停滯不前,台大教授曾宛如則直白指出,現行《公司法》與公司組織都停留在19世紀維多利亞女王時代。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昨日共同舉辦「公司法全盤修法研討會」,方嘉麟在會中以「符合時代、革除陳舊觀念、強化市場機制、減少管制、資訊透明公開」總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