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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台北市。 84,512 個讚 · 2,401 人正在談論這個。思瑤的LINE: @wusuyao (要打@唷) 電話:02-2820-5800 服務處:承德路七段196號 律師現場諮詢 法律服務時段 週一 18:00-20:00 週二至週五 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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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成賤習,政府帶頭壓搾,學生實習成廉價勞工?!》 台灣企業提供的學生實習機會,無薪/低薪是常態,剝削學生習以為常。 原來,上樑不正下樑歪!主導產學合作政策的教育部帶頭違反勞基法。公部門負面示範,私部門當然有樣學樣! 今天質詢教育部,自96年力推的「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依勞基法精神,應提供生活津貼。 我發現,96~102年間,教育部也曾提供實習津貼,但以預算刪減為由,拿學生權益開刀,取消實習津貼,根本是勞動觀念退化的作法。 我調閱的資料顯示,見習計畫的大學生,負責的工作內容都極具專業性,相當於正職人力,不該以低階工作視之,更不能要求學生提供免費勞力,無償工作。 我要求教育部檢討政策,符合勞動法規範,恢復大學生見習津貼,維護年輕學子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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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曾家樺
    其實有些約聘人員的問題也要重視,應該聽聽她們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