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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臺北市大同區。 359 個讚 · 1 人正在談論這個。分享是我們的願景,貼心服務是我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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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金額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歡迎分享*^O^*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季節已來臨,有關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之金額已有調整,說明如下:
一、綜合所得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標準扣除額自79,000元調高為90,000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自108,000元調高為128,000元;至課稅級距金額部分,則增加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的級距(第6級距)。
… 更多 二、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第1級至第5級課稅級距金額、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因104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上漲累計未達應行調整標準,故免予調整。
該局舉例說明如下:
納稅人甲君單身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其當年度所得總額合計1,200萬元(薪資所得300萬元、其他各類所得900萬元)。
104年度申報可減除之免稅額、扣除額及適用稅率級距計算如下:
所得總額12,000,000元-全部免稅額85,000元 -一般扣除額(標準扣除額)90,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000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000元 =綜合所得淨額=11,569,000元所得淨額大於1,000萬元部分,適用最新級距45%稅率(第6級距)。
上述各項金額於105年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該局提醒納稅人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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