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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臺北市大同區。 359 個讚 · 1 人正在談論這個。分享是我們的願景,貼心服務是我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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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詢問問題<br>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歡迎分享*^O^*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正確報稅觀念,彙整以往納稅義務人經常詢問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問題,針對104年度部分說明如下:<br> 一、夫妻是否需合併申報?<br> 夫妻所得以合併申報為原則,但有以下情形得分開申報:<br> (一)夫妻於104年度結婚、離婚者,可選擇分開申報。<br> (二)夫或妻已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年收入未達免稅額85,000元,而由子女申報扶養者。例如,夫因無所得由女兒申報扶養,妻有所得應自行申報,若採用標準扣除額,則適用單身者90,000元。<br> (三)父母申報扶養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該受扶養之子女,其配偶所得可單獨申報。… 更多<br> (四)符合一定條件之分居夫妻諸如家暴取得通常保護令者:(詳附檔)得各自獨立辦理申報及計算稅額。<br> 二、子女或兄弟姐妹,已年滿20歲未在學、未就業,可否申報其免稅額?<br> 原則上不得申報免稅額,但該子女或兄弟姐妹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屬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並取具醫院證明者,則可列報扶養免稅額。<br> 三、可否列報受扶養親屬保險費?<br> 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最多可申報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br> 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但只能申報納稅義務人、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險費,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另全民健保之保險費可全數申報。<br> 四、購屋借款利息如何計算?<br> 以納稅義務人、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每一申報戶每年得列舉扣除30萬元,且以一戶為限,但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申報。另外,同一期間的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不得重複列舉扣除。<br> 五、納稅義務人本人之學費可否扣除?<br>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以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每人每年得扣除25,000元,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已接受政府補助者及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其他扶養親屬之學費都不得扣除。<br> 該局提醒,綜合所得稅採自行申報制度,納稅義務人對申報內容應審慎核對申報資料是否完整正確,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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