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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結聯盟, 台北市。 43,046 個讚 · 42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灣團結聯盟以「抗中保台」、推動台灣「正名制憲」為核心目標。將台灣建立成一個正常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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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結聯盟新增了 7 張相片 — 在台北市選舉委員會。2015年8月27日上午9:44 · 台北市 · 台聯因支援割闌尾於罷免蔡正元期間進行宣傳,北市選委會以「違反罷免不得宣傳」為由擬開罰10萬,並於今(27日)下午三點召開委員會議裁決,台聯活動負責人青年部張兆林主任代表到場陳述意見,並於14點5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 張兆林表示,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選罷法第 86 條第 3… 更多 項:「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已是年久失修的陋規惡法,若北市選委會的裁罰成立,若裁罰成立,形同侵奪人民行使罷免權,不僅有剝奪言論自由之嫌,甚至有合憲性之疑慮。 張兆林指出,本於言論自由精神下,各方意見都應該受到表達且尊重,但依現今選罷法規定,任何罷免案相關的宣傳皆遭禁止,這樣的法令明顯與現今社會氛圍不符,且容易衍生更多糾紛,無助於社會意見溝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源自於1980年所制定之「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其中「罷免案之進行,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違反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相關規定,是在1983年修正時所增訂,屬戒嚴時期限制罷免案思維下的法條,早已不符合時代之需要。台聯業已於2014年5月提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六條及第一百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刪除「不得有宣傳活動,及違反者處以罰鍰」之規定,以保障人民之罷免權,而後經多方努力,2015 年 1 月 7 日第 32… 更多還有 4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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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團結聯盟
    台聯黨青年部主任張兆林昨也肯定選委會決議,台聯認為大法官由總統馬英九提名,呼籲政治黑手不要介入司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1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