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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台北市。 5,617 個讚 · 2,3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吳玉琴第九、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社會福利(老人福利、長期照護)專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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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成年及未成年監護及輔助制度970523總統府公佈981123正式實施。… 更多 高齡化社會的來到以及成年監護新制從十年前實施,銀行、郵局及各機關接受民眾辦理相關事務者也越來越不容許無法為意思表示的民眾自行申辦,因此,監護相關家事訴訟案件大約10000件,其中每年監護聲請數量已經攀升到6200多件左右,其中大概97%是由親屬當監護人,到上週為止受監護人的存量卻只有為2.7萬件,受輔助人有3500件。這個數字告訴我們,”監護”從開始到結束應該是不長的時間,理論上大約三年。 但是,監護人需要協助處理許多業務,包括身體照顧、財務管理、福利申請、醫療決定、死亡流程。而執行這些業務時觸及到相當多不同的事務領域。常常是監護人還沒熟悉,受監護人已經往生。 機關或法人當監護人,已有法令在規範監督。但是畢竟有97%是由親屬來擔任監護人,這部分在法院選定監護人之後,就像風箏斷了線,沒有培訓、缺乏可以諮詢、也沒有鼓勵措施。 ✅當提出聲請監護宣告時,三個月內,即將擔任監護人的自然人,應該參加至少六小時的執行成年監護制度講習,課程應包括法律規定、倫理規範、照護計畫、財產管理等內容,並取得證明,這個講習應該由社家署來規劃,鼓勵各縣市政府至少每季持續性辦理。 📌訴求一:是否請司法部和衛福部研議一下,在六個月內規劃辦理。 ✅為了解決地方政府執行監護業務的問題,司法院應該會同衛福部研議建立獨立監護人體系,除了可以被指定當監護人之外,也要肩負支援監護,接受民眾諮詢,關注收集並研究監護制度執行層面的議題。 📌訴求二:這件事也應該由司法院會同衛福部盡速成立小組開始研議。各國的獨立監護人體系,有不同的脈絡,應該參考各國經驗之後,再訂出我國要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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