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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台北市。 5,617 個讚 · 2,3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吳玉琴第九、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社會福利(老人福利、長期照護)專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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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恐對海洋漁撈業勞資雙方都沒有好處! 漁船船員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主要的訴求都還會懸在那裏:
📌無法讓漁船上有限的空間搭載更多船員(漁工)。
📌無法讓漁工工時突破每日12小時上限:現行工時上限就是12小時,只有在突發狀況允許再延長2小時,突發狀況意味天災、事變、突發事件,不是正常狀況。
📌無法免除加班費的給付責任:正常工時以外的工作時間便是延長工時要給加班費。
📌… 更多無法節省工資花費:每月基本工資墊高至少4427元。
📌無法免除備置出勤紀錄的責任:出勤紀錄不在本條排除之列。
勞基法第84條之1,不是沒有規範的那種責任制,它有很嚴格的規定,海洋漁撈業需要擁有足夠的勞動知識去做出正確的決策。
我希望勞動部能夠負起責任,對港口船東與漁工先行勞動教育,以幫助他們做好勞動條件約定,解決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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