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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台北市。 5,617 個讚 · 2,3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吳玉琴第九、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社會福利(老人福利、長期照護)專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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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成年人的監護制度都是在成年人喪失意思能力後才啟動,監護人的選任,未必符合受監護人的意願。
台灣已進入高齡社會,據統計每年監護宣告聲請就高達六千多件,約有3-5%是找不到適當監護人,而在法官要以受監護人最佳利益指定監護人時,在調查過程又特別困難、耗時,屢屢產生家事事件的訴訟。
#成人意定監護制度 開放當事人在意思能力健全時,自行選擇監護人訂定契約由公證人公證,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 📌… 更多秒懂新增「意定監護制度」10大重點‼️ https://www.papmh.org.tw/services/597?fbclid=IwAR0gkZv62sqy0WZO8PAczZUimttMVfNKwHWkLdG08PBKyEg32AKSOt98P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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