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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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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服貿已經簽定了,<br> 絕對不能改?<br> 服貿協議第23條寫了,<br> 本協議修正,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br> 意思是改了以後還要再協商談判以取得雙方同意。<br> 這種模式就是美韓FTA為什麼韓國內反彈,所以不斷修正再協商花了5年才談訂的機制。<br> 所以誰說不能改?<br> 只有獨裁政府才不讓人民改。 第24條關於生效… 更多<br> 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且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br> 所以早就預留一個各自回去跑程序的空間,<br> 在臺灣一個民主的國家應完成的程序,當然是經立法院完成審查。<br> 審查過程如有修改就回到第23條程序。<br> 清清楚楚的規定。<br> 唯一不清楚的就是,<br> 為什麼政府硬是一個字也不讓我們改? 為什麼睜眼說瞎話的說可以逐條審查但一字也不能改?<br> 我想答案就是馬9%擔心他自己在國內已經失去人民信任時,<br> 他更害怕讓中國看破他已經無能掌控臺灣權力跛腳。<br> 他怕自己被丟進歷史的垃圾桶,<br> 怕自己下臺後…………<br> 所以並不是能不能改能不能審,<br> 而是我馬英九不允許。 今天330我們一起上凱道<br> 不見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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