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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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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派駐海外人員薪資支出、旅費及伙食費非屬本業及附屬業務之費用不得認列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不得列報為費用或損失,為所得稅法第38條所明定。
該分局轄內甲公司102年度列報長期派駐大陸地區人員之薪資支出、伙食費、旅費合計300萬餘元,該公司主張派駐大陸地區人員係協助其管理大陸子公司生產事宜,掌控產品品質、監督生產流程及出貨狀況等事宜。惟查甲公司與大陸子公司為分別獨立之主體,財務各自獨立,盈虧自負,該派駐人員102年度滯留境外均超過300天,亦未提示具體工作紀錄,無法證明與甲公司業務關聯,遭該分局剔除補稅。
該分局特別提醒,列報各項費用或損失,除應取具合法憑證外,仍應注意是否與經營業務有關,俾免遭剔除補稅。 板橋分局yam天空布落格同步發送:
http://blog.yam.com/ntbna2013/article/9820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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