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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正宇。 23,133 個讚 · 855 人正在談論這個。融合新民意! 我們做得到用心傾聽年輕人的聲音~ 你,可以改變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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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通過《停車場法》修正草案,落實照顧身心障礙者】… 更多 正宇今天在交通委員會審查「停車場法」修正草案,會中通過未來汽車駕駛人若無相關的停車識別證,卻停放在供特定對象使用的停車位,如身心障礙者停車位、母嬰親善停車位等,將處以600元到1200元罰鍰。停車場業者對依法明定供特定對象使用之停車位遭違規占用者,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停車場經營業者若未通報,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停車場業者1800到3600元罰鍰。這項修法的停車場對象僅限於「路外停車場」,超商或大賣場等提供的免費停車位不在此限。 正宇針對現行法令只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並沒有針對特定區域進行調整,造成醫院的身心障礙者停車位經常一位難求,反觀百貨公司則是利用率不高。未能針對身心障礙者出入場所的頻率制定相當比例的停車位,並無法真正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正宇已要求相關單位進行檢討改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518/864274/%E7%AB%8B%E9%99%A2%E5%88%9D%E5%AF%A9%E9%80%9A%E9%81%8E
資料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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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文啟
    車輛上雖貼有身心障礙者識別證但實際上未必是身心障礙者使用或供其使用;反之,雖非身心障礙者但因意外造成肢體受傷期間進出須乘… 更多坐輪椅此時停車場的身障車位或路邊身障停車格皆未能比照適用只因為一般車輛少了那張身心障礙識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