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udn.com 聯合新聞網, 新北市。 2,489,232 個讚 · 458,03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305 個打卡次。【觸動未來 新識力】
提供即時新聞以及豐富的政治、社會、地方、兩岸、國際、財經、數位、運動、NBA、娛樂、生活、健康、旅遊新聞,以最即時、多元的內容,滿足行動世代的需求。
貼文
惡房東,好好的一間房被切成2.5間租出去😡
留言
林金牌
@{Yanglifan} 正確
Yanglifan
應該凍結所有人財產,還給枉死及被害者公道,而非罰款而已,當初就要嚴格執行建築設計出租房消防及雜物堆積如山樓層,這些人也要負責賠償,這要嚴懲,之前就有案例,要傷亡官員才會管理……
坤閔 康
@{劉瑋} 這樣的小房間出租超多的⋯
Ccs Chang
腐敗的政府,就跟滿清末年一樣,老美叫您買什么武器、軍火、你一定要買!價格由老美決定!30年的零件及保固服務、人員送美訓練,再賺你超過三十年!!
Ccs Chang
@{邱志盛|ganikers} 得罪人的事,政府會避免去做,選票不容易,反正別人家孩子死不完!!
彼得潘
@{邱志盛|ganikers} 這棟大樓屬ㄧ人所有,如果沒人舉報請問政府怎麼進去查,到時又被說在擾民
林金牌
@{邱志盛|ganikers} 說的好
Daphne Ma
@{賴秉暉} 感覺你讀很多書,怎麼這麼綠腦?
Wenju Wei
@{賴秉暉} 還有小哲和小燦也是喔!
Frank Wang
@{賴秉暉} 邁邁也一樣哦
Rock Tso
違建的核心問題就是罰則太輕,違建戶的資金已經投下去了,我記得前幾年某個縣市整年度只拆了一個違建,眾多違建中就算真的排到該業主,現行法令也只是政府派工拆除後實際拆除所衍生金額(工資)由業主全額負擔而已。換句話說業主自己找人來拆也是這個金額,撐到政府找人來拆也是這個金額,請問誰願意自己主動拆?
應該修法成實際拆除金額再乘10倍當罰則,5倍給包商當作獎勵金,另5倍入國庫。這樣一方面包商數量會直線成長(極大幅度增加拆除人力),業主方面也會懼怕罰則而主動自行拆除,才能減輕此違建亂象。
吳紹齊
@{彭智穎}拆了會有人說政府迫害哦!
許進中
@{彭智穎} 先搞破壞不能出租,再排拆。
余國標
@{曾柏諺|100002266801053} 也對~可能便宜吧!
曾柏諺
@{余國標|100000183097347}
放火那個才是最大問題
再來
你是房客也可以有選擇權利 應該探索明明大家都知道違法 為何還要租
余國標
很多房東都麼是這樣~只利益在先!太可惡了
心睿陳
@{張宏銘|zhang.ming.96} 因為民進黨的縣市太多前例
一喊直接迴旋鏢打自己人
這就是政治
曾柏諺
@{李佳優} 沒錯 房價太高 是最大問題
彼得潘
@{彭鳳綢|100014631872646} 這棟大樓屬ㄧ人所有,如果沒人舉報請問政府怎麼進去查,到時又被說在擾民
陳日昇
吳山廟這也是他的败筆,但没有媒体在骂放火的人?反而重骂業主?輕重在哪?主因在現在社會上被"剝奪感"貧富差距太大所造成的仇富現像.
吳山廟
@{陳日昇|100000889790706} 他的問題是他把回收物堆在消防逃生通道上!
陳日昇
火是房東故意放的嗎??房子有錢的人炒到那麼高,没這樣隔間,廣大的窮苦的租屋族要拿多少錢租房?未經他人苦,什麼高貴的說詞都可由人說.
Fred Fred Chen
這是重?當房東是低收入戶嗎?
Sam Wen
大家好像忘記侯友宜隔成一百多間
潘貝兒
被縱火,還附帶罰款144萬,
情何以堪啊~😅
陳鴻
罰好輕哦,應該把出租之始至今日所有租金沒收再罰133萬
Robin Chen
這就是台灣人 很意外嗎?
潘貝兒
買得起房,幹嘛租屋,
傷口灑鹽!
梁琛陵
魚兒自上鈎怪誰(票投)民進黨爛
樂咖
怎麼政府單位就只會罰錢而已呢?撤照拆除啊!
Benjamin Hsu
先息眾怒
陳明
冰山一角
黃釧堂
不意外,司法就是没改革!
賴賴
誰允諾的,不是有開過幾張罰單,,, 現在重罰144萬這些錢 落在哪裡
Gi Shiun
房東堆積一堆雜物阻礙逃生要重罰,先扣押財產避免脫產
John Wang
新台幣144萬元罰鍰。太少了。
柯金坡
惡房東貪婪的台灣人何其多
Violet Lu
這叫重罰?笑死我
Point Line
問題是政府擺爛很久失控,社子島,鐵皮違建工廠,頂樓加蓋,騎樓佔用,當違規成常態,就辦不完,會反彈,不敢辦了,只能出事辦一下
趙類思
全台灣都可能有,問題是除非被檢舉,不然抓得到嗎?
林雪積
重罰?好笑!
임복규
罰完錢這違建就變合法嗎?
黄振益
幹144萬不痛不癢
Hong Javier
不意外啊 一堆都這樣啊。北漂一堆這種 然後再嫌台北 那就回去住你的透天別墅啊
蘇子銘
6死重罰144萬
Kurt Chang
為什麼出事了才罰。事前幹嘛去。瞎啊
Ricky Martin
房產直接沒收會比較痛,罰144萬對這種房東不痛不癢
賴秉暉
盧秀燕真的很穩,永遠不會被檢討到
郭益良
馬後炮
HL Chien
金山街怎麼辦
石圈圈
網破再來補破網 有用嗎?
蕭翔仁
房東當然有責任,但房客都是被騙還是被逼的嗎?
本來多隔間,一間5000。現在全部合法大間,全套防火,一間變12000。
然後呢?原本房客開心吐出12000入住?
那大家是以為:他原本不知道,外面有更大間更安全的房子?還是以為變大變安全,房價還是5000?
彭智穎
出事了才在罰款,就算舉報是違建只要不出事,政府只會跟你說排拆,反正只要不出事,那怕10年都只會說排拆🤣🤣
Dolly Louis
臺灣是民萃治國
公家機關有種沒事也不喜歡主動扮黑臉和民眾交惡的習慣
公部門太強勢還會被說迫害找碴
如果臺灣民族性是一板一眼 守規矩按sop來
政府該罰就罰 該拆就拆 就沒這問題了
Frank Yang
得不償失。
蔡原賦
144萬元(不叫重罰?根本就是,輕放)
蘇伊文
都發局不知嗎?
有人檢舉,你都說還有更大案要排拆,出事才
撇責!
Chi Fei
政府不限制房租持續惡性上漲,這種違法隔間房就總有需求
金赫價
罰這麼少...
王新
144?真少
林迦誠
罰144萬 房東這41間房
月租費至少能收20萬,
不是每年都開罰的話
那房東 不會肉痛啊,,
Pen Livings
現在才在重罰
Miranda Lin
6條人命,才144萬啊…唉😮💨
這叫重罰?
Dolly Louis
臺灣就是地小卻人口太多 導致居住品質低落 房價高漲
像國外那樣 寬敞兩層樓一戶一棟 就算燒起來 從窗子跳出去摔在草坪 也頂多骨折而已
窮的人下一代越是不可能買得起房
還什麼催生增加人口 根本莫名其妙
游澎澎
沒發生火警的、不知道有多少啊?死人了、才再說?怪誰呢?公教人員,只會爽領人民的血汗錢而已?有再做事嗎?
Chien Hsiang Hsu
因為房價高 租屋貴
很多房東看中這點才會這樣做
黃豪
牠不是最後一個惡房東!
Jin-shu Pan
台灣這種套房很多唷
Ham Go
賺暴利還沒繳稅
潘信安
政府永遠都是這樣
沒事就沒事😏
羅仕金
這樣做的房東應該不是只有她吧?
周渝
感覺房東是人頭,背後還有藏鏡人
柏輝
罰144佰萬覺得會拿$出來嗎?
租了這麼久的房子收的租金也不只這些錢!
這種租屋現像不可能只有一件,就看怎麼去抓
覺得政府單位都是這樣,等到事情爆發了,才要來檢討才要來改善?
公務人員呢?都在做什麼在其位即其事,領了這麼多錢做了什麼事?
林金牌
違法應該法拍財產一半、賠償受害者家屬。
李英
現今買不起房子的無殻蝸牛不得不租一問來遮風避雨,希望有房子出的房東拿出佛心,出租一個能安全的房子給這些外地子民的家嗎?公安做好火災來時有一点生路可逃,拜託佛心房東,你一定做得到的,謝謝!感恩🙏
秦時剛
縱火的固然很可惡,但是這房東長年撿拾回收品堆放在樓層間,不但造成環境髒亂惡臭、逃生不易才是死傷慘重的主因,而她還硬隔間出租賺黑心錢,才是更可惡的!
張宏銘
怎麼民進黨沒生氣,叫市長下台,很乖喔
李佳優
最大的問題是噁心的房價
很多人根本租不起完整的房子
所以才會出現這種亂隔的雅房
彭鳳綢
辦一般的民眾危規動作很快。辦顏家危建就當做沒看到。差真多。這位阿嬤是真的該死。台中市府應該都要用一樣的態度辦事。
Aries Huang
144萬?重罰?
之前每年幫忙進行消防檢查的單位要不要負責?
紀小光
主管機關也有責任
許桀豪
144!?重罰!?
Gabriel Chang
重罰?
溫總裁
房價高…房一直蓋…真的都賣出去嗎?..房便宜了 誰還會去隔🤔
包包珍
唉!出了事,,,再來說。為遲已晚
Wang Steven
多的1.5很有意義的,就如同1.5的博士
王小冊
才114萬
陳信宏
出事了才罰的調調🤔🤔
彭育惠
別「羊惹…?!」
Miin Yaur
平日該檢查的,都不檢查;發生了事故再來重罰,公務人員嚴重的失職啊!
Javince Lin
出事了,震怒重罰,出來跟各位保證會嚴厲懲處,然後等時間跟媒體報導其他事件就下莊,下次發生一樣SOP
Hsieh Min-hsun
一個人只值24萬真便宜
Su Jen Hsu
還是老問題了
鄭振華
什麼17間隔41間賺錢也不是這樣搞的。
劉庭華
很多都這樣的不是嗎⋯⋯都要等事情發生才在罰,怎麼不去看看現在的套房真的改的有夠離譜
Ccs Chang
以前每個單位都有責任區,就和警政單位一樣,不再會有人説:不知道、待處理、不是主辦單位、推萎,都是有法條,主管機關大家裝看不見,好人輪流當,這就是台灣!中央管不到地方,地方管不到區、鄉鎮,司法院、法務部不伸,國家必腐敗,尤其內政已經長蟲了!國民黨及民進黨其實差不多,重點:就是姿勢不一樣!
噢嘪嘎
高房價跟高房租,你症腐又不管,放任財團投資客亂搞,貧困的人只能找這種地方窩著
鄭秋琪
除了罰款,還可以做些事嗎?我們的政府單位。
馮學英
讓人看了好心痛 這種罰款 彌補不了 心碎的家庭
Jing Huei Wu
這樣的事情,敢保證全台灣的租屋9成都是如此!
要查就查徹底,不要每次都出事了才要處理!
翁榆婷
罰了錢還要叫房東不得在租這種亂七八糟的房子才行吧…啊不過台北市這種房間一大堆,台北市敢不敢查啊
May Zhao
應該重罰的
劉順良
人為財死!
楊玉蘭
已發生的悲劇無法挽回,只能請政府機關好好把關,不要再有悲劇發生了
賴玉如
出人命
市長探視與各單位才出來開罰
請問意義何在
Chen Ying
死這麼多人,144萬叫重罰?!
劉瑋
應該修法改沒收建物國有,才叫重罰吧
邱志盛
出事才要查才要罰,這就是現在的“官”一樣的套路一樣的版本平常都在睡覺,不一樣的是又多了破碎家庭,事後查罰有何意義!
udn.com 聯合新聞網
真的很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