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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鑑定判斷罹患思覺失調症狀,法官宣告施以監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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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sc Li
@{林月碧|100004609818564} 撞死人的部分還沒判,現在只是因為精神鑑定做強制監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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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皮梅
@{Iy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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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Tang
@{安霸} 口誤,抱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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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霸
@{James Tang|100001107226614} 有病犯了罪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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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博文
@{Phantomsc Li}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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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sc Li
@{張博文|100009186092830} 不用我覺得,這個月底法院就要判了,內文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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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博文
@{Phantomsc Li} 你覺得三年後法官會怎麼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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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sc Li
撞死人的部分還沒判,現在只是因為精神鑑定做強制監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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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博文
有錢真好!開野馬跑車 然後一條人命沒有了,就一個三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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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諾
家人是無辜的,重點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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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宜安
以後要修法
有精神疾病犯法,罪加ㄧ等
家人連坐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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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霖
沒事囉,反正不是法官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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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wey Lo
TMD...!! 又一個裝精神病的 這要叫無辜被撞死的女孩家屬們 情何以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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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銘鎰
這個
還要讓他出來嗎
請放在放他出來的人家附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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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師
知收了多少,要有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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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信忠余
死的可憐啦
害人死的可教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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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弩栗
這些精神病例,只要權錢夠都好申請,再+上後門夠寬,那就怎殺人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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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根茅
抓去烏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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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淵
現在這種精神疾病真管用,那以後我看那個政治人物不爽的,可以公然地把他宰了,再向法官自承“我有神經病”就好了
現在的司法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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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sc Li
內文有說,開車撞死騎士的部分,月底才判決,現在的裁定監護三年只是精神鑑定之後,怕會繼續危害社會,先送去強制治療,不是撞死人判三年~
一個是判決,一個是裁定,
是不一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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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 Yu
這還能開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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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興
謝謝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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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梅
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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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瑋
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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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明
可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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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熊
該做精神鑑定的應該是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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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項羽
正常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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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碧
3年不會太少?應該是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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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佐
意外嗎?久了就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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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奇峰
沒出事都沒病出了事什麼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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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莉芝
判死刑會較妥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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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合一
他如果是撞到黑幫大哥的家人 ~ 黑幫制裁絕對比政府制裁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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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y Chen
最好這幾年這麼多思覺失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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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Wu
反社會人格者必須永久隔離!
有教化可能者應由法官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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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神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最有效的是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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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Tang
有病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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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Fly
以後考駕照先,先要有證明沒有精神分裂,精神疾病,事情發生了就精神疾病,事情沒發生的精神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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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清
看來只有一張債權證明了 國家應該要修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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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cent Ten
我就知道。
當下新聞就播個一兩天後就無消息了,當時我就猜測是不是被壓下來,判刑會出現這種狀況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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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玉
治療無用 害死人 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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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冰
恐龍法官很想被牠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