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立法委員林奕華, 台北市。 51,685 個讚 · 2,925 人正在談論這個。您好,我是台北市大安區立法委員林奕華。 如有需要奕華的地方,歡迎來電 電話:02-2700-3663 奕華服務處地址: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133號6樓
貼文
指揮中心揭露完整資訊,才有助於全民防疫 🔺#指揮中心常常只揭露片斷有利於政府之防疫訊息… 更多
由於自購莫德納疫苗遲遲未到貨,除第一至三類人員、孕婦等人外,多數第一劑選擇莫德納民眾,皆須間隔10至12周才能施打第二劑疫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甚至還表示「不排除再延長莫德納第二劑施打的間隔周期」,並舉加拿大為16週為例,表示延長第二劑施打間隔並不影響疫苗的保護效力。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各國疫苗施打指引在網路上都可以輕易查詢,指揮中心還妄想只揭露部分事實,來掩蓋疫苗不足的真相。難道真的是疫苗指引千萬條,要用時,指揮中心自己喬就好?指揮中心常常只揭露片斷有利政府的防疫訊息,雖不能說完全錯誤,但也不是非常正確,長久下去只會讓人民對政府防疫專業產生質疑,讓指揮中心威信蕩然無存。 ✅ #加拿大對於莫德納疫苗官方建議最佳間隔是4週
加拿大疾病管制局對於莫德納疫苗施打指引寫得非常清楚,最短3週,最長16週,但官方建議最佳間隔則是4週。我實在不解為何陳時中揭露的資訊要掐頭去尾,只單說加拿大莫德納疫苗施打間隔為16週,卻不說加拿大所謂的16週,是指疫苗缺乏最長間隔不應超過16週的上限,但最佳間隔仍是4週28天為官方建議。如果兩劑施打間隔超過16週,自購莫德納疫苗仍無著落,難道指揮中心又要再找其他國家的指引來證明超過16週也可以嗎? 🥲 #難道只有官員的命是命?
如果兩劑莫德納間隔16週都不會影響疫苗的保護效力,那為何最引人詬病的第二類的「中央防疫官員」及第三類中的「因應疫情防治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有接種亟需之對象」,都需要在間隔4週就施打第二劑莫德納疫苗?而一般國人就必須等待10-12週,甚至16週?難道不能讓官員與人民都一樣等待10-12週或甚至可能的16週再施打第二劑?還是說官員的命是命,普通小老百姓的命就不是命? ‼️ #防疫要成功不是靠話術
防疫要成功,除了全民同心外,最重要的是指揮中心要用專業防疫而不是用話術來防疫。這次,陳時中說加拿大莫德納兩劑施打間隔16週,跟先前高端EUA審查,表示免疫橋接是最新的技術,如出一轍都是透過不完整的資訊揭露方式,來護航指揮中心的錯誤政策。難道連美國都不認同用免疫橋接的方式,可以取代第三期人體實驗,全民會相信食藥署讓高端使用免疫橋接申請EUA沒有政治力介入?我呼籲指揮中心不要再使用不完整的資訊來誘導國人,否則面對威脅性越來越強的變種病毒,難保台灣不會再度上演疫情大爆發的戲碼! (翻攝自加拿大CDC疫苗施打建議指引)
圖片
留言
  • Jackie Chung
    麻煩委員代問:55歲以下第九類人民的疫苗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