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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 321,765 個讚 · 15,38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北市議員 北一女 台大法律系、國發所 台大學生會會長 最年輕國大代表 07年立委大安區提名 08年逆風行腳 民進黨籍立委助理 台灣智庫研究專員 台灣之友會青年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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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6000件動保案件
定罪率卻只有2.5%
呼籲設置動保警察 刻不容緩!】 ✅法網恢恢 疏而有漏? 虐待動物或不當飼養事件層出不窮,每遭揭露時,相關報導總是怵目驚心,令人不捨。據農委會和司法院的統計,近三年經通報的虐待動物案件皆在2000件上下,但被判罰鍰或判刑的比例極低,平均僅2.5%,不禁令人好奇原因為何?為甚麼犯下重大虐待動物罪刑的人卻無須受到對應的處罰?關鍵就在於制度。… 更多 專職從事動物保護業務的動檢員,因並無司法調查權以及辦案相關專業,常導致無法調閱監視器或進入住宅蒐證,虐待動物的證據無法保全,導致無法令加害人受到適當的處罰。其實,早在2013年,民間動保團體即有呼籲警政署設立動保警察的倡議。國際上,例如英國、美國(紐約、俄勒岡、洛杉磯)、香港與荷蘭等國家也有相關專職警察制度的設置。 ✅愛護毛小孩 大家都有責 其實,目前各地派出所也能受理報案!然而,目前現況是,基層警察單位因為對動物保護並不專精,日常業務已經相當繁雜,處理動保事件又無績效誘因,因此對此多採消極態度。警政署更倒果為因,認為一年重大動保事件才20逾件,無設置相關專責單位之必要。成案的重大動保事件之所以看起來不多,正是因為欠缺能夠有效執法的專責單位! 嘉瑜認為,鑒於警政署保七總隊的人員編制尚未滿編,保七總隊第四至第九大隊本即執行保育性綜合業務,包括違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此外,在農委會去年的評估報告也建議警政署可以在保七總隊下設置動保大隊。因此嘉瑜建議在保七總隊下設置第十大隊,也就是「動保警察」。呼籲內政部與警政署勿再推諉擺爛,善意回應各界期盼,莫讓蔡總統於競選時期的動保政策成為空談! 🔗相關連結:
110.4.22 內政委員會 https://youtu.be/RoahaRVGvz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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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You Chang
    我很少對委員的提案有意見,但委員要知道警察不是萬能,而且處理的事情已經夠多了,為何要為難警察呢?為何不賦予動檢員在執行任務時具有司法警察權呢?台灣不是警察國家,什麼事情都要警察來管,請妳三思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