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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 321,765 個讚 · 15,38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北市議員 北一女 台大法律系、國發所 台大學生會會長 最年輕國大代表 07年立委大安區提名 08年逆風行腳 民進黨籍立委助理 台灣智庫研究專員 台灣之友會青年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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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定保送延保欺騙消費者,違法收走契約!】 🔥照著官方資訊,卻莫名喪失保固!
近來有民眾向嘉瑜反應,表示:買TOYOTA… 更多 RAV4休旅車過了半年,里程僅三千多公里,即接到和泰來電通知回廠進行定期保養,並可參加優惠活動延保一年。車主依據TOYOTA服務手冊中所載之延保優惠活動說明條項下:「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將不適用本延長保證專案,『保證權益將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並依上開「字面意義」理解,不欲於半年回廠定保,只喪失優惠延保資格,但仍應享有「4年或120,000公里」之基本保固。 然以上主張,竟遭和泰告知:如果沒有每半年(無論里程)回廠自費更換機油,就會喪失所有基本保固,消費者無法接受上述說法,並認為簡直是以基本保固來威脅車主回廠自費定期保養並藉此圖利! 嘉瑜透過google、FB、ptt、mobile01論壇等處查找資料,發現許多車主都有類似經歷,但綜觀和泰的主張依據,邏輯上卻根本站不住腳!。 🔥服務手冊內容自相矛盾!
按和泰主張,其取消保固的論據在於:服務手冊中所載之「保證外事項」第10:「未於每半年或一萬公里回TOYOTA服務廠保養同時確認里程,『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者」,而服務手冊屬於購車契約的一部分,故其主張並無不法等語。 但經嘉瑜觀察「同屬契約內容」之準時定保送延保條項,卻又載明「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保證權益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則上開兩條自相矛盾之條款究應如何解釋?難道都是和泰說得算?不僅如此,嘉瑜再調出2016年版服務手冊仔細對照,發現當初所謂「保證外事項」的寫法如下:「變更里程表之行駛里程數,『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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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曾信裕
    委員真的很勇敢。支持。

    有人可能不太清楚得罪「X泰」代表什麼

    約二十年前有某雜誌報導,新推出的「新上市的神A可能有安全疑慮… 更多」

    該雜誌很小心喔,用的詞是可能、疑慮。還列出了外國的討論,也算是詳實報導

    然後退單上百台

    接著,該雜誌就接不到廣告了,然後幾個月後就收了結束了

    最後一期的總編的話,內容我忘記是什麼,但有一個態度我記得很清楚。
    「他們報導的沒錯,錯的是他們得罪了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