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高嘉瑜。 321,765 個讚 · 15,38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北市議員 北一女 台大法律系、國發所 台大學生會會長 最年輕國大代表 07年立委大安區提名 08年逆風行腳 民進黨籍立委助理 台灣智庫研究專員 台灣之友會青年部主任
貼文
昨天館長直播,
對於京華城容積率引起討論。
京華城的案子,嘉瑜長期監督,
在館長直播時也提到是監察院糾正,
柯市府任內都審委員通過,
不是昨天第一次說。 因爲論述不完整,造成大家的疑慮。
我再次重申:… 更多 1、監察院在102年11月12日就有京華城調查報告 https://cybsbox.cy.gov.tw/CYBSBoxSSL/edoc/download/24733 2、嘉瑜也認為此案京華城長期透過監院糾正施壓市府 監委、京華城裡應外合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7097 3、2016年1月7日監察院糾正之後,嘉瑜也在2016年6月1日總質詢質詢市府關於京華城容積率的態度。
當時林欽榮副市長說:「內政部的解釋,是主辦機關決定,我認爲是392%,這是台北市都發局的權責。」 第14頁開始
http://tcckm.tcc.gov.tw/tccgazFront/gazatte/readByGaz.jsp 4、柯文哲市長也曾在104年12月3日市長室會議裁示,如果京華城要容積率560%就用購買容積的方式。 嘉瑜認為市府應堅持立場跟原則,因為市府官員在監院糾正後仍主張京華城是392%容積率,也認為這是都發局的權責,柯市長也認爲要變更到560%應該購買容積,而價差是100億。 北市府不甩監察院跟中央政府的例子並非沒有,對於京華城案,我更期待市府秉持初衷,「堅持容積率392%、堅持要變更到560%應該購買容積」,嘉瑜也曾提議市府做成392%行政處分後可讓京華城提訴願由法院裁決,而不是讓京華城透過監察院一紙公文就可輕易變更容積。 對於京華城容積變更案,從政院、監院到市府,嘉瑜的態度都一致。更認爲「對的事就該堅持」,人民會站在市府這邊當後盾。 2019.09.11
京華城開發鬆綁 
港湖女神不惜開幹政院高官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910inv010/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