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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成立電力粉絲團專頁,讓粉絲們可最快得知台電相關訊息!... 10016 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
貼文
最近LINE上又開始流傳這張圖,
其實去年我們有貼出相關的澄清
>>https://goo.gl/US61QV
並與該圖作者聯繫圖片資訊有誤,並已將圖下架,
但因被網友存檔轉貼而流傳至今…>< 首先圖內數據是95年舊資料且圖中的電價資訊並不完整,
僅顯示尖離峰電價,未揭露基本電費價格!
再來一般住家電表是無法得知尖峰離峰用電情形,
因此並非採用時間電價! … 更多
而是每兩個月抄電表一次,依用電度數計算電費。 想採用有尖峰離峰的「時間電價」需向台電申請,
時間電價計算方式是:
1.按契約量收基本電費+尖離峰用電度數計收流動電費
2.用電超出契約容量時,要再收取超約用電費用。 其實家庭用電的習慣還是集中在尖峰時間(7:30~22:30)內,
除非家裡的用電量大
且可以將大部分用電轉移至(22:30-7:30)的離峰時間。
否則改用時間電價計費,對用電量小的家庭來說並不划算唷! 但最近我們在研議新版時間電價辦法,
一有新消息會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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