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朱立倫。 1,007,733 個讚 · 14,4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貼文
深夜到家,匆匆瀏覽一天的新聞,看到了這件為警察抱屈的事。 一個警察面對嫌犯開車衝撞的瞬間,不論是試圖開槍制服或是正當防衛,怎麼說得上是執法過當?他依據用槍規範射擊歹徒的腿部,而不是瞄準致命部位,只因為擊穿動脈,就能認定他過失致死?生死瞬間,間不容髮,這樣的判決,豈有同理心? 最高法院認定桃園市警察局楊梅分局葉姓員警執法過當,判處過失致死罪名定讞。我尊重司法,卻也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我支持每位打擊犯罪的警察同仁,也支持他們大膽、正確的使用槍械,這才能讓警察在面對犯罪、面對危險的瞬間,毫無懸念,堅定無畏。這樣的警察,才能保護我們。
圖片
留言
  • 郭法
    我曾經是第一線的基層員警,最近看到幾則新聞。一則是總統要提升警察位階,提升位階基層員警辛苦一輩子沒上警大,再怎努力也是員… 更多警。一則是桃園市長除要替因公開槍被判刑的員警負責罰金外並親自前往慰問,讓同處擔任過基層的我感動,因為基層同仁要的是長官的支持跟肯定。難得有看到總統候選人的朱市長,在百忙中仍舊不忘關心基層員警,心有感觸,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