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王定宇。 305,189 個讚 · 20,21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貼文
文字長了點,但是定宇要說明一件事,有些團體「可以容忍國民黨政權什麼都不做」,卻對執政40天的民進黨政府「努力做了改進,但是少做一點都不行」,是嚴苛?或是刻意顛覆?你來當裁判.......… 更多 今天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其實也進行了一件史上首次大進步的「私校法修法」,以往因為國民黨和私校財團把持,私校法始終動不了,如今開始改革了,很遺憾的是部分團體竟然說「不修也罷」、「非常失望」,這樣的團體為何容忍國民黨數十年不修法,請大家看看今天通過的版本有幾項「大躍進」「大超越」: (1)增設公益董事:
高中以上各級私校增加至少177席,現制0席。涉弊學校應另再加派。 (2)補強公益監察人:
高中以上各級私校增加至少159席,現制4席。涉弊學校應另再加派。 (3)公益董事/監察人納教師代表:
另訂新辦法,強制規範1/2以上之公益董事/監察人須具教職員資歷,由教育部指派至各校。 (4)公益董事異議權:
增訂15-1條,賦予公益董事關鍵的異議權,倘私校有危及學校運作、學生權益之作為,可逕行報教育部遏阻,具備預警、遏止違法之吹哨者/守門員功能(此異議權ㄧ旦啟動,董事會決議非經教育部核准,不生效力) (5)增加董事會連任限制(現制無規範):
董事長只得連任ㄧ次,現制無規定。連任董事不得超過董事總額3/4。 (6)遏止家族把持(原制寬鬆):
董事間有配偶/三親等關係者不得超過1/5(未獲足夠政府補助/未設公益董事學校為1/3)。
監察人間、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有任何三親等關係。 (7)董事會公開透明:
董事會重要決議,包括財務稽核報告、人事更換...等會議紀錄,必須上網公告。
公益董事如對董事會決議有異議,異議內容必須同時與董事會決議,十日內向主管機關上報,並公告於指定之網站。
圖片
留言
  • Susan Liu
    你是們承諾得太多,做得太少,而且做得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