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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 Tsai Ing-wen 。 2,984,644 個讚 · 57,610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灣的好,不應該輕易被擊倒。當新時代已經敲門,我們必須把門打開,讓世界看見台灣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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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在11日通過「大陸處理兩岸人民事務機構在台設分支機構條例」草案,賦與海協會來台設置辦事機構法源基礎;陸委會並宣布,海基及海協兩會將啟動業務溝通。對此,我有三點看法: 一、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和兩岸關係發展進程息息相關,具高度政治意涵,其定位、功能、派駐人員身分和層級,對政治、社會及國安之影響,及如何落實監督等相關問題,均須有完整評估及充分的內部溝通,不能一廂情願,更不能一意孤行。 二、 行政院所訂草案將給予海協會在台灣所設辦事機構幾乎等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領事待遇,包括館舍、檔案文件不可侵犯、免除檢查電信及郵件、館舍免稅、公務用品進出口便利,以及領事官員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等。因此,未來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是否設有政治前提?我方又如何確保北京當局相對給予台灣辦事機構在中國也同樣享有對等的領事待遇?凡此均會涉及雙方的主權問題,也必然觸及到政治層面的協商,馬政府絕不能模糊以對,以免對我國家主權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三、海基會及海協會皆為民間性質機構,但從行政院通過之法案顯示,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已涉及到兩岸政治問題商談;本人呼籲馬政府,在推動立法和兩岸協商之前,應盡速邀集朝野及各界代表進行全面、充分的溝通,凝聚內部共識,以確保兩岸互設辦事機構能夠符合台灣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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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大衛
    請馬總統回答, 沒有完整的核四安檢報告, 光是公開資訊和辯論是不能證明最終會有核安啊? 公投要依人民訴求的核安理由辦理啊?… 更多 怎麼可以平白無故要人民花 [ 8.6億 ] 的錢公投? [對於有核安同意續建核四, 但沒核安必須停建核四的人, 你要人家怎麼投? 若因此沒無法投票必影響公投結果怎麼辦? 政府要告訴我們如何處理? ], 政府責任是提供人民完整的核四安全依據來進行公投才對啊? 「況且這是做得到的事」, 為何不等核四完成安全檢測, 再考慮花 [ 8.6億 ] 的錢公投, 這要對人民交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