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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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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838003799631 2016-01-23 13:06 488 43 雖然只是個立委未遂,沒有資格為警察代言,但是還是忍不住要對這個新聞吐嘈一下。 新聞中說:
「縣警局表示,因警方是執法人員,標準相對嚴格,雖辜未涉及公共危險罪,但按照警政署公告的《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只要員警酒駕被查到,通常會記一大過處分。」
我去找了《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相關規定,發現對於酒駕涵蓋慢車(腳踏車)的規定,其實一直都有很大的疑慮。… 更多
按照法理上,要懲處酒後駕車,主要是因為酒後對於機動車輛的控制能力會較清醒時差,因此機動車輛可能成為傷人或殺人的工具,要以重罰遏止。
但是腳踏車不是機動車輛,為何要祭以重罰?如果辜富評在酒後開車或騎機車,當然該罰,但是騎腳踏車,而且是被撞,這個規定未免太不近人情了! 這個疑慮不是我個人的痴心妄想,其實在一年半以前,就有警察局函請警政署解釋「駕駛慢車行為」的適用,公文如下:
「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內政部警政署警署交字第10301263371號函
主旨:有關 貴局函詢「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對「駕駛慢車行為」適用(認定)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局103年5月29日桃警交字第1030026820號函。
二、按本署前已函示,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要點之駕車行為包含駕駛慢車行為,茲因該要點第6點附表行為態樣(五)、(六),與刑法第185條之3及同法第185條之4規定,於所駕交通工具與酒精濃度基準要求等內容要件上,明顯有別,且前揭要點所定之行為態樣,並非即專指刑法第185條之3、第
185條之4之情形,如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8毫克以上)騎人力腳踏車肇事致人重傷、死亡、逃逸,雖未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85條之4,惟其仍該當前揭行為態樣(五)、(六),適用上並無疑義。」
按照這個解釋令,要處罰「駕駛慢車行為」,主要是在這個函示的最後一行「騎人力腳踏車肇事致人重傷、死亡、逃逸」,而辜富評所長不開警車、不騎摩托車、也不麻煩同仁來接送他,改以騎腳踏車,我個人認為他已經善盡預防酒駕肇事之責了。 我可以想像會有這樣的處分: 記大過並調非主管職務,應該是擔心會被民眾、媒體、民代抨擊:為何只移送民眾,卻包庇所長?
但是是非黑白,應該要有公道,警察的人權,不應這樣被犧牲… 我在網路上查了辜富評的新聞,出現的都是他認真服勤、助人救人的新聞。 雖然立法院裡沒有警系立委,希望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有人能夠看到這則新聞,能夠要求警政署修改不合時宜的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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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婦酒駕機車追撞 酒後騎鐵馬 警所長被拔官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朴子派出所所長辜富評前天酒後騎腳踏車返家途中,遭同樣酒後上路的蕭姓婦人騎機車追撞,2人均無大礙,但酒測值都超標,雙雙被依法函送並開罰。辜富評已被調職,改派警務員,縣警局將他送警政署查處,依警方內規,酒後騎腳踏車挨撞的辜富評極可能還要被記一大過。 朴子分局指出,辜富評前天休假,騎腳踏車外出運動,途中經過友人家,在朋友夫妻熱情邀約下,3人把酒言歡,辜喝了幾杯威士忌後騎腳踏車返家,在157…
1217726798244085 2016-01-05 06:54 506 9 當警察要疲於奔命保護明顯違法的暴徒學生,逮捕人犯的警察卻必須在已面臨生死關頭時才允許用槍;
消防人員趕赴火場必須視死如歸,卻成為民眾恣意使喚的奴僕;
廿四小時要在營備戰的軍人,不願穿制服上街,看到國外尊重軍人返鄉的影片,不禁淚流滿面…
如果你也有同感,請出來投票吧,讓我開始建立疼惜軍公教警消的警系立委吧!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421096 #1月16日政黨票請投16號新黨
… 更多#台北板橋西請投8號林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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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執政者別夸談治國 細究人民哀嘆原因 | 民意論壇 | 評論 | 聯合新聞網

新黨作為一個忠誠的在野黨,連續幾場正副總統政見發表和辯論會,我們觀察特別仔細。競逐者夸談治國,卻不瞭解人民哀聲嗟嘆和殷殷企盼的癥結。
1215658328450932 2016-01-01 21:38 322 21 有關警察組工會的議題,以下是我的嚴正聲明:
一、任何有益警察公平正義的措施,我都支持。
二丶追求警察權益的團體及組織有許多形態,但要合於法制。
三丶我支持真正發自內心且尊重警察、尊重法制者,所成立的組織來支持警察。
四丶我同意接受新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即是用實際行動來捍衛警察權益。
五丶不簽署我尚不明白其內涵的警察工會,並不影響我捍衛警察丶愛護警察的心及實際行動。
六、目前若干以「支持警察組工會」為名的團體,與洪崇晏等包圍中正一分局、踐踏警察尊嚴的人掛勾,真正目的不明。除非先與他們切割,否則不齒與洪某等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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