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606561342763712

Month: 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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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172963635883 2014-04-07 13:17 3 0 海外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納稅義務人應依法自行申報,以免受罰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倘同一申報戶全年取得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以下稱海外所得)合計數達100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連同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特定保險給付、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及綜合所得淨額)合計數大於600萬元時,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申報基本所得額並計算基本稅額;惟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元者,則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更多
舉例說明,轄內甲君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未依上開規定申報基本所得額及計算基本稅額,嗣查獲其漏報本人與配偶出售渠等購買A期貨公司投資海外期貨之財產交易所得955萬元及購買B銀行投資境外基金獲配之利息所得92萬元,致短漏所得稅額102萬元,除補徵稅額,並按所漏稅額處1倍罰鍰。甲君不服,復查主張使用自然人憑證網路下載並未查得系爭海外所得資料,以海外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甲君未依規定申報,遭查獲補稅處罰,並無不合,駁回其復查申請。甲君猶未甘服,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均遭駁回。 籲請有海外所得之納稅義務人注意,海外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之規定,已自99年1月1日施行,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申報之配偶暨受扶養親屬,如有海外所得漏未申報,可以在稽徵機關查獲前,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以免遭查獲受罰。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631172230302623 2014-04-07 13:12 3 1 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自103年開始實施後,納稅義務人取得所得資料之管道
103年起符合下列2項條件者,憑單填發單位即可免填發各式憑單予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雖不會收到扣(免)繳憑單等各式憑單,但仍有四大查詢管道取得所得資料,其權益不受影響。
符合免填發條件:
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03年2月5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之102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二、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境內居住之國人及外僑)。 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取得所得資料之四大查詢管道如下:
一、憑證查詢: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核准的「金融憑證」,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路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詢。… 更多 103年財政部核准之金融憑證參加單位計26家如下: 證券公司19家:
元大寶來證券、合作金庫證券元富證券、日盛證券、永豐金證券、玉山綜合證券、兆豐證券、宏遠證券、亞東證券、國泰綜合證券、國票綜合證券、第一金證券、統一綜合證券、凱基證券、富邦綜合證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群益金鼎證券、臺銀綜合證券、台新綜合證券。 銀行6家: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保險公司1家:
南山人壽保險公司。 二、臨櫃查詢: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親自或委託他人至
國稅局臨櫃查詢。
三、參考稅額試算通知書之所得資料: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
可參考國稅局寄發的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所列所得
資料。
四、向憑單填發單位查詢。 民眾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利用網站(http://www.ntbt.gov.tw)提供之服務,將竭誠為您服務。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631171186969394 2014-04-07 13:06 5 0 透天房地部分樓層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如何申報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近來有民眾詢問其所有之透天厝僅一樓供營業使用,於出售時應如何適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是否須將整棟房地銷售價格申報特銷稅?
依特銷稅條例及財政部函釋規定,所有權人銷售持有2年以內之房地,倘有部分面積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因與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排除課稅規定要件不符,應課徵特銷稅。惟透天房地如部分樓層符合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僅部分樓層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因一般樓房各層之用途原則上不受他層之影響,是銷售時准按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樓層比例計算課徵特銷稅。至於計算樓層比例究應以建物登記謄本或房屋稅籍資料所載之樓層數為準?因該透天房地實際使用情形與登載情形未必一致(例如有違章增建樓層),易生爭議,就此財政部基於特銷稅立法意旨及合理課稅考量,明定以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樓層合計數占透天樓房實際總樓層數比例計算課稅,以利徵納雙方遵循。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631170863636093 2014-04-07 13:05 3 0 臺北市開出103年1-2月特別獎統一發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3年1-2月份統一發票已於103年3月25日開獎,本期臺北市營業人開立之統一發票,有3張中1,000萬元之特別獎及2張中200萬元之特獎。
該局說明,本次3張特別獎統一發票,係分別由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滿席小吃店及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內湖分公司開出,有民眾至京華城百貨購物,僅花費20元停車費於地下室停車場停車,就中了特別獎1,000萬元,真是非常幸運。另有民眾至大安區之金興發股份有限公司師大一分公司購買日用品,也幸運中了特獎200萬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該局松山分局、大安分局及內湖稽徵所將於103年4月7日上午11時派員到營業場所張貼海報以表祝賀之意,藉由祝賀活動的宣傳,提醒民眾購物索取發票,並記得兌獎。
該局呼籲,民眾購物消費請索取統一發票,除了有中獎機會外,也可協助政府防杜逃漏稅,增裕庫收,維護租稅公平,消費大眾及政府雙方都互蒙其利。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631170096969503 2014-04-07 13:01 3 0 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 安全、簡便、迅速
利用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稅款,不用出門、趕三點半,只要透過網際網路就可以完成繳稅程序,對於忙碌的納稅義務人來說,可說是一項簡便又迅速的繳稅方式。
晶片金融卡繳稅的適用範圍包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之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及核定補發稅款,自今(103)年3月1日起更擴大適用範圍至上列三大稅目違章罰鍰案件,適用對象可利用本人或他人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所核發之晶片金融卡,只要完成安裝讀卡機(與自然人憑證讀卡機相同),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或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即時扣款轉帳繳稅。
再次呼籲,利用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不限納稅義務人本人所持有的金融卡,亦即可以代繳他人稅款,省時、安全又便利,請多加利用。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詢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各諮詢窗口。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631169763636203 2014-04-07 12:59 4 0 給付所得時扣取之補充保險費,適用所得稅法保險費列舉扣除之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0條規定被保險人按月繳納的保險費以及同法第31條規定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之補充保險費,均屬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範圍,得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2小目規定全額列舉扣除。
該局說明,上述應於給付時扣取補充保險費之所得,係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扣費義務人單次給付所得金額達新臺幣5,000元者,應按2%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並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填具繳款書,向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繳納。… 更多
該局另針對民眾經常詢問補充保費繳納證明文件之規定,進一步說明如下,扣費義務人,在每年1月31日前,會將上一年度向保險對象扣取之補充保險費金額,填報扣費明細彙報健保署。保險對象得向扣費義務人索取扣費證明或自扣費之次年4月1日起,向健保署索取繳費證明。另各地國稅局及所轄分局、稽徵所會在每年5月所得稅申報期間提供前一年度之所得、扣除額資料查調,扣除額資料參考清單中列示之全民健保保費之金額,係已包含保險費及補充保險費在內之合計數,請勿因疏忽或誤解規定而重複申報扣除該項費用,造成嗣後補稅之困擾。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相關規定,如仍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詢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各諮詢窗口。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631169423636237 2014-04-07 12:58 2 0 托嬰收入應報綜合所得稅
經濟不景氣,失業率不斷攀升,部分閒賦在家的民眾便尋求托嬰工作貼補家用,不過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不要忘了列報這份保母薪水,需由納稅義務人自行申報,不過納稅義務人千萬不要以為就可以漏報這筆所得,因為百密仍有一疏,所以請納稅義務人應誠實申報以免受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臺北國稅局網站www.ntbt.gov.tw點選網頁,將竭誠為您服務。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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