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eChouChunMi

Month: 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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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48358573372 2018-06-28 17:31 118 20 前兩天空污法三讀通過之後,有許多車友以及中古車商反映了焦慮,甚至傳出「十年以上機車必須丟掉」、「政府要全面消滅燃油車輛」等邏輯滑坡與不實謠言。 今天行政院院會後的記者會,為國人清楚解答,這次修法針對的是烏賊「髒車」,至於老車,只要符合排放標準,都可以上路,以下圖表有簡單明白的說明,請大家花三分鐘瞭解一下囉!
分享 徐國勇
空污法不會讓你的十年車不能用 別再相信網路謠言了
215548329063375 2018-06-22 11:44 109 41 😡幫澄清😡
【水費、電費、瓦斯費,從來不是國民旅遊卡使用範圍!】 昨天有媒體報導,國民旅遊卡將可用於「水、電、瓦斯費」,這是錯誤訊息喔! 🙅‍♀️🙅‍♀️🙅‍♀️ 根據人事行政總處提供的正確資訊,7月1日起,國旅卡使用範圍是「除了珠寶銀樓及八大行業外」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請不要再延伸腦補,以訛傳訛! #不包含水電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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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69072954634 2018-06-14 10:06 1411 47 《小米法律教室》 江湖水深 莫成詐騙共犯
👨‍🎓👩‍🎓新鮮人自保守則 每到六月鳳凰花開,畢業生們離開校園,開始尋找自己的第一份工作並進入職場,對於詐騙集團來說,也正是羔羊入口的好季節。… 更多 為了躲避追查並確保順利獲得不法款項,詐騙集團往往需要大量人頭帳戶,同時也需要請「車手」幫忙領款,因此會假意刊登徵才廣告,招募社會新鮮人前去求職,但實際上是想藉由畢業生涉世未深、社會經驗較為不足,進而騙取求職者的存摺、帳戶作為人頭帳戶之用;或者,表面上告知求職者,工作內容就是按照雇主指示提款以賺取報酬,但卻不告知求職者所提領款項來源,導致求職者被警方查獲為詐騙集團車手。過去案例顯示,求職者多半會被檢察官起訴,被法院以刑法第339條第1項的「幫助詐欺罪」判刑。 舉個例子來說明這類「求職陷阱」可能會遇到的話術、手法,提供大家參考,若在求職面試時遇到這樣的情況,建議「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剛畢業的阿忠🙋‍♂️,在網路上看到應徵業務員的廣告,便主動投遞履歷,並與雇主聯繫約好面試時間。面試當天,由自稱「爪哥」的公司經理接待,爪哥跟阿忠說,因為公司主要是在做外商貿易業務,經常有資金、貨款提領需求,每天都要去各大銀行、郵局提款機領款四次以上,所以阿忠負責的工作內容,就是依照指示,用公司給的提款卡到指定提款機領款,並將款項交給爪哥,阿忠的報酬則視每一次領取款項多寡而定。爪哥還說,因為公司有相關員工福利津貼會不定期匯款到阿忠的薪資帳戶,所以阿忠必須提供存摺帳戶、提款卡和密碼,公司要先幫阿忠測試薪資帳戶的匯款功能是否正常。此時,阿忠該怎麼做?🤷‍♂️ 🙅‍♂️同意乖乖照爪哥指示上班!若詐騙集團被警方查獲,阿忠被認定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提供者及領款車手,輕則以「幫助詐欺犯」、重則以「加重詐欺罪」起訴。 🙆‍♂️立刻拒絕並且找藉口離開! 另外建議保留求職廣告及聯絡方式等資訊,以及與雇主間以電話或line的聯繫紀錄,日後可作為證明自己並非詐騙集團成員的有利證據。面試時,工作內容要詳實向雇主詢問清楚,記下面試者的姓名及職稱。若雇主要求交付保管帳戶存摺正本、提款卡或印章時,無論甚麼理由都最好拒絕。 職場江湖,未必險惡,但踏出的第一步就踩到「黃金」,肯定很麻煩。新鮮人一定要先保護好自己,才能展翅飛翔,在自己的天空盡情揮灑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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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419409876267 2018-06-07 12:09 160 20 《誰是黑心?誰才惡質?》 最近Line群組廣傳「台南鳳梨丟棄電視不敢報導」、「旗山美濃香蕉整車棄置」等訊息,搭配滿水池的鳳梨&貨車傾倒滿地香蕉圖片,大家未辨真假,隨手轉傳,傷人的謠言,遍地開花! 這些都是被有心人士改圖,有目的性傳播!他們運用以前或對岸的新聞圖片,移花接木配上假內容,充滿爆點!然而這兩則網路謠言,卻會害到本土栽植鳳梨與香蕉的農友,今年天氣好,水果盛產,市場供需消化已屬不易,還要遭受謠言打擊,價格直接趴地! 我們強烈譴責惡意改圖的源頭者,這行為也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大家若看到可疑的訊息,花點心思想想&查證,不要被利用成黑心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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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03236594551 2018-06-05 15:34 100 9 《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社會關注的慶富案,少東陳偉志棄保500萬跑了,週一法院加重其父親陳慶男的保証金一億元(偵查中交保800萬元),認若不加重其保証金,可能有棄保不到庭審判之虞,陳家籌不出款來,法官認有羈押之必要,把陳慶男給押了!… 更多 這個案子眾所矚目,影響甚廣,但顯然派出所和法院的警覺性和敏感度不夠,陳偉志既已限制住居,每天要按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這時若變更住居所,變更報到地點,是否屬實,是否正常,相關權責單位應確實調查,現在人跑了,而且是沒按日報到10幾天了,大家才知道,這不好好查清楚,追明白,社會沒法接受! 以前執業律師時,當事人也遭法院限制住居,每天固定幾時要按時報到,每天要回住居所睡;當事人某晚因商務緣故,在台中住了ㄧ晚,經轄區警察通報法院,法院火速發開庭通知,訓斥了當事人ㄧ番,後來又加重保金200萬元,身為辯護人的我,除了感謝法院沒把被告押了,還能再說什麼! 現在究責,雖說亡羊補牢,狗吠火車,但該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不容走閃;檢察機關更要全面徹查,誰知情逃亡,誰幫助逃亡,有無勾結,全部查清楚,讓大家知道魔沒高道一丈,該負責的,誰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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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案陳偉志潛逃究責 3警官連坐懲處 | 社會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4日電)慶富案被告陳偉志棄保潛逃,高市警方今天對延遲通報疏失祭出首波懲處,左營警分局新莊派出所長黃立凡改調非主管職務,記小過2次;分局長蔡文峰、偵查隊長蔡信助各記小過1次。 | 重點新聞
206634233288118 2018-06-04 16:49 72 5 台灣社會,已經習慣了民主,也完全享受了自由,這是我們最珍貴的價值和經驗,不容剝奪,也絕不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