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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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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7614765812231 2020-10-30 16:15 2611 127 「花次長,我只問一句,紅單收訂算不算銷售」
 
大新聞!花次長終於感受到國人的憤怒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一些個案狀況,真的讓國人憤怒了,內政部不排除結合行政院消保處,地方消保官、建管單位一起進行大規模聯合稽查,遏止這波房市歪風。
 
正巧,我今天中午邀集行政院消保會、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政司的同仁,來討論預售屋購屋預約單(紅單)的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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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很簡單,建商收下訂金開出紅單,到底算不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的「銷售」?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1項規定,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如果紅單收訂不算銷售,那內政部所謂的大規模聯合稽查,到底要查什麼?
 
結果,內政部表示,「紅單收訂」很難說到底是不是銷售。我只問一句,如果這不是銷售,什麼才是銷售?
 
紅單是什麼呢?就是一個購屋預約單。先付一小筆訂金的人,就擁有房子拿到建照真的可以簽約預購後,和建商締結買賣契約的權利。
 
在法律上,紅單就是建商和買受人締結「預約」,約定之後要締結買賣契約的本約。甚至,如果這個「預約」的的內容,具體到根本就達到買賣契約的程度,比如說,註明樓層、坐落、坪數、單價、總價,那就是買賣契約本人了,根本不是什麼預約。
 
希望主管機關搞清楚,當「紅單」成立的時候,消費者已經付了錢,建商也有締約的義務。如果連這樣都不叫「銷售」,那我看不如把這條規定廢除算了。內政部直接來開法律學分班,教教大家什麼是買賣契約和預約如何?
 
什麼不排除聯合大稽查?先確認紅單是銷售,再來大稽查紅單銷售,我不排除發聯合大雞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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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6914422548932 2020-10-29 22:10 2326 83 「佛系居住正鎰」
 
針對預售屋紅單炒作亂象,鄉林建設董事長、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出來說話了。
 
他說,建議房地產業者務必要自律,不要製造麻煩,不要幹這種塑造房市很熱的假象,要賣房子就依法好好銷售,不要利用紅單轉來轉去。呼籲各房地產公會應主動約束業者,發動自律行動,甚至經調查屬實者就公布業者名稱,以達遏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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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說,「實價登錄2.0」可能管不到紅單,還會擾亂房市。針對我倡議的,國發會也願意推動的「房市景氣燈號」。他則認為,政府過度干預,熱的時候你再給它燈號,那不是火上加油嗎?
 
賴董的話,白話翻譯就是:業者會自律,實價登錄2.0、房市景氣燈號別來干預市場(ㄔㄠˇㄗㄨㄛˋ)。
 
奇怪,賴董怎麼把內政部等機關的台詞搶走了,先把「業者自律」喊出來?實際上,業者自律就是我管不到、我不想管、別來管我的意思。生活在台灣,根本沒人會相信業者自律這件事,何況是最沒有底線、用盡一切手段掠奪資源的房地產市場。
 
毫無疑問,房地產市場需要的是嚴格的他律,淘汰掉無良的業者和協力者,才有可能在幾十年後,培養出一點自律的種子。
 
再舉個例子,你可以google「黃晴曉偷拍案」,看看賴董的鄉林建設,是怎麼自律到設局偷拍局處首長的。
 
其次,你相信賴董尊重市場機制嗎?那為什麼賴董主張再發5000元振興券,整天跟政府要補貼?賴董所在的觀光業,不能尊重市場機制一下嗎?說穿了,這就是典型的市場機制自助餐。市場過熱時說不要干預,市場冰凍時拼命要補貼。
 
不過,賴董的話反著看就對了。預售屋紅單炒作,絕對不可能靠業者自律,而是要靠嚴查重罰。實價登錄2.0、房市景氣燈號,都是可以抑制房市炒作的有效工具。
 
就看行政部門要繼續「佛系居住正鎰」,還是要清醒一點,稍微做點有益民生的正事。
 
我們還是會繼續出菜,溫柔的督促、提醒佛系的行政部門,該上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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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6815155892192 2020-10-29 19:56 1171 10 去年的今天,消防法修法通過,將資訊權、調查權以及退避權正式入法,這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保障的里程碑。
 
在這之前,是無數消防員在火場犧牲,還有大雅違章工廠案,燒出了消防員保障不足的問題,引起社會關注,促成了修法的動力。
 
在過程中,時代力量偕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在立法院推動修法,最終在朝野各黨合作下,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
 
在今天,讓我不厭其煩再告訴大家,為什麼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是消防員的保命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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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在搶救的過程中,經常受到指揮長官的壓力,即便是無人受困的火場,也必須入室搶救。大雅違章工廠以及新屋保齡球場火災案,就是典型的狀況,消防員是否能夠在受到長官或民眾的壓力,遇到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狀況下行使退避權,就是個重要的議題。
 
再者,在電子工廠的火警中,工廠設置複雜的管線以及使用不明化學物質,讓消防員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容易造成傷害。昨天桃園欣興電子火災案中,有七名消防員在射水過程中,遭到不明化學物質噴濺導致傷害,更凸顯出廠方必須將資訊公開揭露的重要性。
 
最後,當殉職或重傷意外不幸發生,最重要的便是查明真相,避免重蹈覆轍。
 
設置「災害事故調查委員會」,讓基層消防員能夠介入、協助調查,是去年消防法修法的重點。
 
然而,今年二月在高雄鳳翔分隊發生的執勤車禍殉職案,卻被消防局以「單純車禍事故」為由拒絕召開會議。消防員承擔的業務複雜,並不是只有救火而已,消防局此舉顯然是限縮解釋。
 
在消防法修法通過一周年的今日,還有許多未竟之功,消防員守護我們的生命安全,就讓我們來當消防員的後盾。
 
行文至此,讓我們要向下列人員致敬,是他們用性命,推進了消防改革:大雅違章工廠大火案殉職的謝志雄、張哲嘉;敬鵬電子工廠大火殉職的李翰霖、游曜陽、林伯庭、余佳昇、游博瑜、林尉熙;新屋保齡球場大火殉職的陳鳳翔、陳彥茗、蔡長融、張桂彰、曾重仁、謝君傑。
 
[參考閱讀]
爭取消防員超勤津貼:
https://reurl.cc/Md9M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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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6580195915688 2020-10-29 13:29 374 7 「2019年兩岸媒體峰會的出席單位,有些就在國安局掌握的中共滲透名單中」 
 
稍早在國防外交委員會,我針對國安局前副局長陳文凡,去年在美國智庫詹姆士敦基金會發表「中國對台影響力行動」專題演講的內容,就教國安局長邱國正。
 
美軍印太司令部發行的《印太防務論壇》,最新一期特別摘引了陳前副局長的演講內容,其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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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發展了一個完整的跨海峽地方政府網路,他們在台灣的24名商界、媒體和半官方代表建立了廣泛的聯繫;他們中有些人在公開宣稱的使命之外開展活動。至少有22個親中組織和政黨,我們已經確定其中一些組織與有組織犯罪存在聯繫,將他們的網路擴展到當地實體、大陸臺商和臺灣新聞界。
 
中共長期以來一直在扶植對台灣媒體的影響力,自2015年以來,中共努力促成台灣媒體大規模參與一次兩岸媒體峰會。2019年5月,這次峰會聚集了來自80家中共黨報、電視台、廣播電台、新聞網站和出版業以及台灣新聞機構的高管代表,旨在壟斷台灣受眾的觀點。」
 
我詢問邱局長,2019年兩岸媒體峰會的出席名單中,包含參訪團最高顧問蔡衍明、榮譽團長胡志強等人、旺中集團旗下媒體以及其他媒體,有沒有在24個商界、媒體和半官方代表之中?
 
邱局長表示:「有些是有,有些沒有,但我不能夠在這個地方做一個公開的陳述」。
 
如果我的理解無誤,局長等於側面證實了旺中集團就在中共的「跨海峽網路」之中,這個大家都知道,但是一直缺乏國安單位認證的重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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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5977632642611 2020-10-28 22:18 2832 117 聽媒體朋友說,內政部傍晚低調發布新聞稿,說我們誤會了。
  
內政部說:「今日有時代力量立委對預售屋違規買賣罰則等提出質疑,對此,內政部表示,昨日發布的新聞稿,對公平交易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各種法律規定及罰則,都有清楚說明,時代力量對此提出的質疑,實屬嚴重誤會。
 
至於時力所提出的『可與不可』案例,如有違法事證,內政部鼓勵民眾直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共同為健全交易市場努力,用嚴謹的態度看待公共事務。
 
內政部也將持續關注預售屋市場交易情形,並將督同各地方政府加強查核,如涉有不法,將依法開罰,絕不寬貸。」
 
原來鼓勵民眾檢舉,督同各地方政府加強查核,就是內政部為健全交易市場的努力。
 
實價登錄2.0 #預售屋即時登載… 更多 呢?主動調查預售屋偷跑潛銷呢?只會低調發新聞稿給媒體,卻不願回應人民關切的實價登錄2.0,這是什麼「嚴謹的態度」?
 
既然內政部說要檢舉,我就隨便舉幾個例子,看你們一個月內能查出什麼東西。
 
來,華太建設在北屯區單元十二的建案,建照領到了嗎?完銷了嗎?有沒有人付訂金預訂了?
 
再來,一樣是台中北屯,9月底才領到建照的鉅虹建設「森CASA」,甚麼時候開始收訂,未公開即完銷了嗎?是不是都被建商親友「潛買」了?
 
更不要說紅遍竹北、台中的惠宇謙和、謙仁,到底在正式開賣前發生什麼事?為什麼一開賣就有人加價數百萬到處賣?內政部想不通嗎?
 
這些案子,去google、各大討論區、房市討論群查一查,就能知道怎麼一回事。裝傻到底的內政部,幹些活吧!
2775807792659595 2020-10-28 18:09 900 46 2020.10.28 勞動部應該要提供減班休息名單給國會
 
今天我質詢勞動部長許銘春,為什麼勞動部不願意向國會提供減班休息的公司名單。
 
為什麼這件事情很重要?因為現在無薪假的人數仍然有1萬3,184人,實施的廠商共有655間。而目前在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跟教育部的紓困補助要點中,都有記載,若於補助期間發生減班休息、資遣或裁員等狀況,是可以依法追回補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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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下一個問題就來了,我們要如何確認,所有違反該項條文的公司,都有被追回紓困補助呢?
 
就是要靠勞動部提供減班休息的公司名單給立法院進行監督啊!
 
交通部、經濟部,都願意提供受補助的公司清冊給國會,唯獨勞動部不願意給。
 
勞動部口口聲聲說,這會涉及公司的「營業資訊」,因此不願意公開,然而,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九款:「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一項第七款但書:「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 :……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無論是從接受補助的觀點,或者是公益性的觀點,勞動部都沒有理由對國會隱匿減班休息的公司名單。
 
勞動部長首度鬆口,他會去請業務單位去研議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國會,然而,我認為這是沒什麼好研議的,因為法條就擺在那邊。
 
勞動部設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供查詢,供民眾求職時作為就業參考。目前各個部會之紓困補助均設有勞工保護條款,若發生減班休息之狀況得撤回補助,勞動部也有「安心就業計畫」,提供實施減班休息之勞工薪資差額補貼,因此,勞動部應將減班休息名單公告上網,提醒相關行業之勞工,若有權益受損之狀況,得以尋求救濟。
 
請勞動部盡速提供減班休息的公司名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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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5571119349929 2020-10-28 12:29 3684 166 「內政部不要再演戲打假球了」
 
今天早上,內政部終於回應了預售屋轉售紅單炒作的民怨,在臉書發文表示,如果建案廣告上如果有引導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已取得建造執照,就有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最重可處2,500萬元。
 
我就直接講了,內政部不要再裝傻打假球啦。你知道你一發文,各地的房市討論群都在笑你嗎?以為做做樣子演演戲沒人知道?
 
我來告訴大家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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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援引的條文公平交易法第21、42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假的!你打去任何一個「潛銷」中的建案,銷售人員都會跟你說:「目前本案還未公開推出,請您留下姓名電話,會有專人與您聯絡」。過沒多久,專人就打電話來了,告訴你建案尚未正式公開,先付訂金保留喜歡的樓層戶號,等建照下來再正式簽約。
 
徐國勇部長,花敬群次長,建商根本不會隱瞞「尚未取得建照」的資訊,是要怎麼用 #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真正可以罰的是哪一條呢,答案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58條: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處 #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看清楚,重罰4~20萬,內政部為什麼只講公平交易法最高可罰2500萬,而不敢提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的4~20萬呢?
 
更不要說,這一年來,到底抓到幾件?開罰了多少?要不要公布出來給大家看看?
 
下個禮拜,時力黨團就會提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修法,拉高未取得建照銷售的罰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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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704989436542 2020-10-27 13:59 2854 112 「你多花200萬買到的預售屋轉售紅單,請找不支持實價登錄2.0的選區立委討」
 
今天,我接受 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 OURs 都市改革組織 的邀請,與 立法委員 江永昌、 蔡壁如 委員一起召開「炒房再起,資訊透明化刻不容緩,請儘速送案審查實價登錄2.0」記者會。
 
我認為,實價登錄是居住正義最基礎的工程,而且跟購屋者的口袋息息相關。請聽我說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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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預售屋的紅單轉售炒作,推升了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等地的房價。
 
根據統計預售屋與新成屋行情的國泰房屋指數,2020Q2的各區年漲幅,全國達9.38%、台中達20.59%。新竹、台中等地,更是屢屢出現建案潛銷即完銷,購屋預約單(紅單)早被一掃而空的炒作怪象。
 
接著,市場上的消費者,因為預期心理深怕買不到,只能加價數百萬,從投資客、房仲手中買下貴鬆鬆的紅單。
 
最後消費者卻發現,這些投資客與配合的房仲,根本是與建商配合炒作,一張單子賣兩次,一頭肥羊剝兩層皮,聯手坑殺市場上的消費者。
 
整個過程大概是這樣:建商先把紅單賣給配合的投資客,放出完銷消息→投資客在市場加價轉售紅單→投資客賺走價差或與建商拆帳。
 
為什麼預售屋市場的炒手,可以為所欲為?原因是我們一直沒有納入預售屋即時登載的實價登錄2.0。
 
如果預售屋的銷售可以即時登載,預售屋的銷售狀況可以公開透明,建商聯手投資客的飢餓行銷與高價轉手,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所以,如果你曾經買到高價轉售的紅單,那是因為你選區的立法委員,因為你支持的政黨,對於你的荷包毫不在意,所以他們不支持實價登錄2.0。
 
你不要求這些人支持實價登錄2.0,還把選票投給繼續投給他們,代價就是+200萬的紅單一張!
 
9月29日,蘇貞昌院長已經承諾,這個會期會把行政院版實價登錄2.0草案送到立法院。
 
現在已經十月底,法定會期剩下一個多月,請行政院儘速送案,好讓姍姍來遲、有可能迴光返照的實價登錄2.0,能夠得到排案審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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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067659500275 2020-10-26 22:10 2030 66 「騙了我們39年的房屋租金指數」
 
有一些朋友,私下詢問我們這次質詢的資料來源。嗯,通通來自主計總處的公開資料。只要簡單的資料處理,就能畫出驚人的藍線跟橘線。
 
過去39年僅成長71.75%,2011~2019僅成長6.58%,這就是主計總處調查製作,嚴重失真到主計長都不知道主計總處有這項業務的房屋租金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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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荒唐的數字,難怪內政部的花敬群次長總是可以說:「租金雖持續上漲,但幅度非常輕微」(2018.07.30)、「租金尚稱平穩成長」(2019.07.24)。原來是租金指數早就壞掉了。
 
壞掉的租金指數,不僅無法反映租屋族的沉重負擔,更會直接扭曲物價指數的通膨率,讓台灣長期處於低度通膨,誤導貨幣政策。這個問題,早在1992年張金鶚老師就在研討會提出過,快30年過去了,主計總處還是數十年如一日,毫無反應。
 
留言說說你記憶中的房租跟漲幅吧。
 
質詢影片字幕版:
2020-10-26 失真的租金指數,失控的租金上漲@財政委員會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videos/2736085743297811
 
質詢投影片:
https://1drv.ms/p/s!AobFkXgiWJ9jgp5LPgxWaJMvLtfXRQ?e=cqIMUr
 
質詢使用的原始資料彙整表:
https://1drv.ms/x/s!AobFkXgiWJ9jgp5JXk9jt4E7H-k9-g?e=SpYRNw
 
主計總處:108年家庭收支調查表
https://bit.ly/35xPV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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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974452842929 2020-10-26 20:03 353 5 我在有話好說,討論中天換照,滑過看過不要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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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換照聽證會❗️新聞責任❓撤照標準❓
屢罰不怕?21件1073萬元!媒體生死!政府准駁依據? 👤來賓:
邱顯智(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莊伯仲(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 💬 臉書直播時,歡迎參與線上討論!
▎有話YT| https://www.youtube.com/c/PTSTalk
▎有話 IG| https://www.instagram.com/pts.tal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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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865266187181 2020-10-26 19:00 905 45 「促轉會法定職掌、四大任務之一:清除威權象徵,進度條跑到哪裡了?」
 
在10月15日,促轉會針對公共空間威權處置進度說明:「相較於地方政府已處置或同意處置者之比例已達三成,中央機關部分,以國防部、教育部、退輔會三部會之處置進度較為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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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為緩慢是多緩慢呢?這些處於公共空間的蔣公銅像等威權文資,國防部共計260件,已處置0件,處置比例0%;教育部共計155件,已處置5件,處置比例3%;退輔會共計66件,已處置1件,處置比例2%。
 
今天在司法委員會,我提醒促轉會,「清除威權象徵」是促轉會法定職掌、四大任務之一。這樣的進度,到底是在執行上遇到什麼困難,有沒有在做。
 
台灣每20平方公里就有一個銅像,對照其他國家民主化的過程,像德國柏林圍牆倒塌之後,也都處理了銅像,而國防部退輔會及教育部其實正是兩種最需要處理的單位,一個代表著威權化退出國軍,一個代表著威權遺毒退出校園,還給校園真正自主。
 
講完銅像,讓我們來看看要紀念到什麼時候的中正紀念堂。
 
根據上個月文化部的回復:「......考量中正紀念堂轉型為重大社會議題,仍待凝聚共識,本部目前尚未進行《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之調修,......」,也就是,完全沒進度。
 
從第九屆開始,文化部開過7次的「中正紀念堂轉型推動諮詢小組會議」,促轉會則開過2次「中正紀念堂轉型工作小組會議」,但文化部在2018年以兩案併陳(一是改為公務機關,另一是改為自由園區)方式簽報行政院,但至今已經第十屆了,蔡英文總統第二任期了,卻都還沒有看到中正紀念堂轉型的具體方案與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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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3775479529493 2020-10-26 15:35 1213 56 「連主計長都不相信的租金指數,難道不歸主計總處管?」
 
身為一個租屋族,今天來關切租金指數的議題。
  
長久以來,主計總處每月公布租金指數,都是社會大眾的關注焦點。你可能不知道的是,主計總處的租金指數調查,已經失真、低估到連主計長都不相信的程度。
 
今天的質詢,我製作了一張圖表,裡面有1981年至今,家庭收支調查的住宅服務支出(藍線),跟租金指數(橘線)兩條線。
 
我問主計長:「你認為哪一條才是租金指數」?… 更多
 
主計長想都不想,立即回答:「藍色那一條」。
 
答案揭曉,幾乎躺平,39年來僅成長71%的橘線,才是主計總處公布的租金指數,藍線的住宅支出漲幅,已經超過300%。也就是說,包括主計長還有你各位,都被失真的租金指數騙了。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租金指數僅調查1,200個固定樣本,6都各取120個,其餘縣市取480個,沒有區分新簽、續租租約,沒有區分區域,沒有區分房屋型態與租金分布。這樣過時、落後的調查方式,當然會嚴重失真。
 
相對起來,家庭收支調查的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支出,樣本高達16,528個,透過租金設算的方式,調查自有住宅的等價租金;縣市分區、所得分位資料、租金分布也一應具全。
 
我的問題很簡單,為什麼同樣都是主計總處做的調查?租金指數這麼鳥,不能跟家庭收支調查看齊嗎?
 
結果,主計長的答案嚇壞了在場的所有人,包括我在內。他說:「租金指數不是我們的調查,尊重業務主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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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8520696721638 2020-10-25 21:58 699 31 「為什麼關乎房市是否過熱的重要指標會有出入?」
 
上上個禮拜開始,我開始針對房市的相關統計指標展開一連串的質詢。
 
首先是央行。我指出央行在不同報告引用的「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重」,有時候定義相同,數字不同;有時候定義不同,數字當然也不同。如此浮動的使用指標,如何追蹤房市是否過熱?
 
同時,我也要求在其統計專區增列相關指標數據,也獲得央行的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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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拿央行承諾的東西,進一步要求國發會,針對這些指標、數據,訂定官方版的房市景氣指標,讓各部會別再各說各話,對於房市是否過熱,能有客觀評定的指標。
 
國發會的龔主委當場答應,會研議房市景氣指標。
 
有一些人覺得,這個政府就是鐵了心放任房市炒作。所以,要求制訂指標這些東西,根本緩不濟急,於事無補。只有囤房稅、或是實價課稅才能壓抑房市飆漲。
 
我的看法比較不一樣。有時候,一個我們都認為顯而易見的問題,卻沒辦法形成廣大的政治壓力,來要求執政者面對問題。一個可能是,我們的政治實力不夠。
 
另一個可能卻是,問題並沒有如我們以為的顯而易見。我們以為的事實,在很多人看來,只是片面的說法。
 
所以,讓居住正義相關議題取得社會共識,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工程,就是把把錯誤的數字一一糾正過來,把客觀可見的指標弄清楚。我會繼續做這件事,把居住相關的指標、數字徹底檢視一輪,讓錯誤無所遁形。
 
只有讓錯誤無所遁形,事實才會顯而易見。我們一起加油!
 
相關圖表與詳細說明,請見:
2020-10-15 房市過熱了嗎?央行應釐清不動產放款比採用標準,建立房市溫度評估指標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276331433724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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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2756146298093 2020-10-25 11:29 2626 154 這是在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嗎? 這不是第一次,在台鐵發現問題的吹哨者,被當成問題本身來處理。 交通部、台鐵局,請審慎檢討結構性問題、通報相關的機制問題,別再把基層當替罪羔羊了。 我們等著看正式的懲處名單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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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8515496722158 2020-10-25 09:30 737 11 這幾年,好多位消防朋友離開了我們。
 
尤其是去年十月發生在台中大雅的違章工廠火災案,兩名消防員不幸喪生。也由於他們的犧牲,促成了消防法的修法,將調查權、資訊權與退避權納入。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是消防人員心中最大的痛。因此,讓基層消防員能夠參與調查、釐清每一次殉職案件的發生原因,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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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高雄市消防員在火警出勤途中,不幸發生車禍意外而殉職,然而,事後消防署卻不願意依照新修消防法,啟動「災害事故調查會」,還辯稱這只是車禍意外。
 
然而,依據去年消防法修法的黨團協商會議紀錄,當時曾明確討論,啟動「災害事故調查會」,不限於火災意外,而是擴充為災害事故,並且達成共識。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消防員的出勤任務內容並非只有火場救災,最後決議立法通過設置「災害事故」的調查會。消防署這番言論顯然是睜眼說瞎話。
 
不要讓打火英雄,在救人的途中,死的不明不白。
 
釐清真相,才有助於避免下一場不幸的殉職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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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8514046722303 2020-10-24 21:00 898 31 今天晚上,跟大家分享一個警察與父親的故事。
 
23年前,來自嘉義竹崎的台北縣板橋分局警員呂進全,與同事共乘機車遭歹徒撞擊,並被開槍擊中腦部,當時他25歲。
 
在竹崎鄉下種橘子的呂爸爸,為了兒子屢屢緊急北上,進全經榮總醫師開刀16次後,仍成為植物人。
 
家人仍然細心照顧進全,等待他醒來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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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發生在1997年的悲劇,震驚台灣社會。促成當時警政署下令,除了要求警用巡邏機車由2人共騎改為單人,也成立警安基金,希望給予員警更多保障。
  
時間到了2004年8月。員警執行勤務受傷甚至殘廢的例子,仍然不斷發生。當時對於因公傷殘的警察人員,並沒有長期照護的制度保障。
 
在呂爸爸不斷奔走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立法增訂了第35條之1「警察人員在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者,應給與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並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的規定。
 
這樣的立法原意,應給予警政署相當的肯定。
 
然而,今年9月18日,全攤已達23年的呂進全因器官衰竭逝世。
 
告別式結束後,在鄉下種橘子的呂爸爸告訴我,當年在為呂進全申請失能給付時,竟曾被駁回,甚至光為了申請殘障手冊時,他來回在當時的板橋市公所跑了六次,遭到承辦人員的奚落,一個人在台北為了照顧公殤兒子吃足了苦頭。
 
我聽了非常難過。原來,術後回到竹崎灣橋榮民醫院的進全,縱然警政署依照人事條例訂定了「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照護辦法」,每月3萬元的看護費及5100元的伙食費仍然不包含在內。
 
我在質詢中,強力要求內政部長徐國勇及警政署長陳家欽,必須重新檢視公殤員警的照護需求,回到法律規定要求警政署編列預算,提供完整的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在公殤事件案發的當下,警政署更應盡力的協助家屬,妥善協助。
 
呂爸爸不只是進全的爸爸,更像是所有警眷的父親。警政署不該讓許許多多的警眷家屬孤立無援,獨自面對因公傷殘的漫漫長路。
 
我會繼續強力監督內政部及警政署,讓呂家人走過的艱辛,不再成為另一個警眷家庭的步履蹣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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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1935709713470 2020-10-24 15:18 930 64 「會開車就會騎輕型機車嗎?關於輕型機車牌照駕照的一些數據」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留意過路機車上的牌照種類?對,就是擋泥板(透露了年紀)上面的車牌。
 
除了最常見的白底黑字─普通重型機車牌照、大型重機的紅、黃牌,還有「綠底白字」的普通輕型機車牌照(「白底紅字」的小型輕型機車牌照已於2018年停發,今年9月底只剩不到1000張。
 
前一陣子辦公室蒐集機車牌照的資料,在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些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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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部統計查詢網,截至今年8月底,有效登記的普通輕型機車,只剩81萬2046輛,領有普通輕型機車駕照的人數,則有76萬466人。2007年時,普通輕型機車至少還有418萬輛,僅僅13年的時間,路上的輕型機車數量銳減八成。
 
實際上,持有輕型機車駕照的人數也在減少:2016年起因輕型機車加考路考,造成考領人數及領照人數雪崩式下跌(2015年總計發出6004張、2016年則只發出282張輕型機車駕照)。各年齡層持有輕型機車駕照的人數也不斷銳減,過去5年間,40歲以下各年齡層民眾持有輕型機車駕照的人數,衰退比率已從10%加大至40%。
 
如果從性別分析持有駕照人數,女性持有比率為大宗,至少佔9成以上。從縣市區分,六都仍然是主要輕型機車分布所在地,佔全部車輛數79.21%。我們甚至進一步整理截至8月底,輕型機車在全台368個鄉鎮市區的分布現況。如果你想知道你所在的行政區近5年輕型機車的數量,歡迎在下方留言,我們來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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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060209901020 2020-10-24 09:59 789 26 「台鐵是不是只有一輛超出使用年限10年的巡軌車?」
 
台鐵是不是只有一輛巡軌車?而且,已經超出使用年限10年,一季巡迴檢查全台一次。這不是在開玩笑,這是台鐵的現況。
 
前幾天,運安會揭露5月斷軌裂縫事件後,台鐵行車安全最基本的軌道安全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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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回報可以聽錯長度,相關的通報、維修機制通通失靈。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這一台早就該淘汰的巡軌車,竟然是台鐵唯一的一台。2016年採購的巡軌車,到現在4年過去了,還沒驗收通過。
 
這等於是說,台鐵軌道是否出狀況,除了「一季」才巡迴檢查軌道一次的超齡巡軌車外,大多仰賴人工的檢查與通報。 這等於把所有乘客的安全,放在隨時可能出現裂縫的鐵軌上。
 
對照運安會楊主委的說法:鐵道一定要「每天」巡軌,才能抓出潛在可能擴大的裂縫斷軌。
 
「一季」巡軌一次與「一天」巡軌一次的距離,恰恰是台鐵與行車安全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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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1179286455779 2020-10-23 21:11 469 24 【全球集氣要求釋放十二手足|1025台灣撐港遊行 】 #撐港台灣線|我們呼籲台灣政府與國際社會: 1. 對任何管道入境的尋求庇護者,台灣政府應予保密,並建立明確法制保障其基本人權。 2. 推動國際社會建立亞太人權機制,拆掉港版國安法。
 
今年在8月23日,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抗爭者,疑在潛逃台灣途中,被逮捕至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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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10月23日,12港人被中國秘密關押已達兩個月,仍無法與家人通話,尚未會見家人所委託的維權律師。中共政府更逕自指定代表律師,並控告「偷越國境罪」及「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
 
面對中國不透明的司法、黑箱訴訟及濫用酷刑,香港政府不僅無能,甚至合謀將港人送中。12港人至今情況不明,令人憂心。由過往中共處理政治犯的經驗可知,國際關注絕對是保障12港人安危及爭取早日釋放的重要手段。
 
因此,台灣公民團體響應「12港人關注組」,於10月25日在台北發起撐港遊行,呼籲台灣社會共同聲援,要求中國立即釋放12港人。
 
面對所有處於急難處境,嘗試來台求援的港人,我們呼籲台灣政府,該救就救,並逐步建立起明文機制,予以保密,確保其在台的基本人權。
 
我們更期盼蔡英文總統擔起維護亞太區域自由、民主、人權的角色與責任,在今年APEC會議上提出「亞太人權法院」倡議,讓基於自由民主的價值聯盟,成為區域經貿整合的第一步,反制港版國安法對全球和平秩序帶來的威脅與破壞。
 
國際連動 聲援十二港人 #台灣線
Global Solidarity with 12 Hong Kong Youths #taiwan
 
▌10月25日 14:00集合 14:30出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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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866786487029 2020-10-23 12:22 884 46 「一手領紓困補助,一手逼員工走路?」
 
你在機場使用過環亞貴賓室嗎?
 
你可能不知道的是,把旅客當貴賓的環亞,卻把勞工當作隨時可拋棄的工具。
 
日前,我接獲陳情,環亞貴賓室要求員工簽署減班休息的同意書,接著調動員工職務,還不斷對員工記過,儼然就是要逼勞工走路。
 
後來,環亞更強迫員工簽署「減班休息期間同意不提出資遣要求」的文件,這已經明顯違反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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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和環亞貴賓室的受害勞工一起召開「交通部給人補助,公司請人走路;勞動部不給名單,蓋上黑布」記者會。要替受害勞工討公道,更要求交通部、勞動部負起應負的責任。
 
我開始調查後,發現環亞貴賓室領取了民航局13,777,461元、還有桃園機場公司1,300,929元的紓困補助,總共1,507萬元。環亞一手拿補助,一手逼員工走路的行徑,完全違背了交通部紓困企業的原意。
 
為甚麼會這樣?就是因為交通部的紓困補助辦法中,並沒有如經濟部、文化部和教育部一樣,加上勞工保護的條款。
 
領取紓困補助期間「不得對員工實施減班休息、減薪或裁員等減損員工權益之行為,亦不得解散、歇業或有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情事。」,這是時代力量從2月以來的訴求,在多次的紓困條例黨團協商中,均不斷要求新增該項條文,雖然最後沒有制定在母法,但是仍出現在許多部會的補助要點中。
 
然而,交通部的補助要點,直到昨天10月22日,才新制訂出勞工保護條款。
 
是的,你沒看錯,就是昨天。換言之,從疫情爆發以來到現在超過半年的期間,若企業有減班休息的狀況,這些事業單位仍然可以一手拿交通部的補助,一手逼人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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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670373045884 2020-10-23 09:00 446 32 「交通部給人補助,公司請人走路,勞動部不給名單,蓋上黑布」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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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095493230825 2020-10-22 20:00 633 13 國防部最近公布了「國軍軍風紀律改革專案實施計畫」,要求一旦發生違法、傷亡及重大社會關注案件實施行政調查時,需邀請民間專業人士參與行政調查。
 
另外,尚「得同意」被害人家屬或指定代表人見證調查過程,並且針對行政調查的時限,若案情單純案件者必須在14天內結案,複雜者在30天內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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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過去不斷發生在陸軍六軍團269旅的軍紀事件,2013年洪仲丘案、2020年黃中尉自縊案,甚至2019年年僅23歲的謝中士在營內遭火焚亡,家屬都無法參與行政調查,如今「得同意」被害人家屬或指定代表人見證調查過程,言下之意是,難道也可不同意嗎?
 
另外,看起來往前走的軍風紀改革專案,卻閃避了如何計算「14天」、「30天」結案的開始時點:2019年9月26日,陸軍269旅大門衛哨待命班(過去洪仲丘案的事發地點)的謝鎮遠中士,在被發現淋上了汽油全身著火後送醫,在醫院經歷清創、全身焦痂切開、皮膚移植植皮手術等,在今年1月16日經歷了112天後在三總燒傷加護病房器官衰竭死亡,然而2019年9月發生的事件,竟然到了2020年4月28日才進行陸軍司令部的行政調查。
 
家屬在調查過後「調查出爐」的2020年5月底,竟然只得到了一份3頁半、字體加大的「調查結果摘要報告」,對於事發8個月當中,從其他士官兵打聽到的「長官要求把中士當二兵看」、「長官叫中士站正哨、上兵當哨長」等是否有霸凌的情形卻完全沒有交代。
 
離譜的是,簡要的摘要報要,雖然提及了「輔導長職位空缺已久,並發現政戰工作紀要無往年紀錄可稽」、「安全調查、官兵輔導紀錄冊多有疏漏且不完整」,但完全沒有任何懲處。
 
作為佛教徒的謝中士父親告訴我,身為一個爸爸,他只是希望生前投入軍旅的兒子,都能夠得到認真從軍的肯定。
 
台灣最近受到非常多共軍的文攻武嚇,都是國軍將士在第一線守衛著疆土。我們除了肯定國軍的努力,更希望軍紀檢討的做法,都能夠還給家屬公平、真實的交代,別讓下一件營內傷害案,再發生在269旅及國軍任何一個營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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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065419900499 2020-10-22 17:22 877 76 「鐵道局粗暴張狂的行徑,到底是誰授的意?」 
 
今日我針對南鐵迫遷時施工人員的粗暴行徑,質詢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鐵道局長。
 
從新聞報導可見,鐵道局中工處聘僱的人員丟擲磚塊;從影片中則看到鐵道局梁恊勝強壓女性身體達一小時、言語羞辱居民及陳抗學生、甚至還有鐵道局人員阻撓記者採訪等不當行徑。
 
我詢問部長,到底是什麼樣的壓力,使得鐵道局人員要用如此高度爭議的手段,來排除抗爭者以便拆除民房?
 
依據 成大零貳社… 更多 以及陳沁賢所拍攝的影片,可以看見鐵道局梁恊勝口出惡言:「今天我丟了工作也要拆了你家」、「爛學弟」、「你們這些才是垃圾」、「台灣文學系的丟臉啦」等等挑釁用語,甚至還強押女性身體達一小時。
 
根據報導者記者林雨佑的照片,原本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帽上都會貼上標註姓名、施工單位以及血型的標示,結果在開始強拆民房之後,施工人員的安全帽標示都被遮掩住,為什麼鐵道局人員要故意遮掩自己的身分識別呢?是為了要進行什麼不能說的任務嗎?
 
總的來說,從10/13鐵道局人員凌晨強拆民房以來,除了動用霹靂小組破窗而入,甚至不顧黃家住戶還在房間內,硬啟動機具拆除。然而,黃家並不是整戶徵收,尚能保留一部分的房屋,鐵道局人員的施工做法顯然太超過了。
 
10/16,鐵道局人員在鑑界尚未完成之前,就開始強硬拆除黃家樓梯,直到聲援民眾到交通部前抗議,次長王國材才出面承諾,在27號鑑界完成前不會動工拆除。
 
執行公務人員如此粗暴張狂的行徑,恰當嗎?難道鐵道局不歸交通部管嗎?
 
我要求林佳龍部長,依據公務人員懲戒法第二條以及第二十四條,立刻將這類人員送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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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9305176643190 2020-10-21 21:44 617 31 「移工失聯請對症下藥,不要把移工當成治安及就業問題的代罪羔羊」
 
治安問題?失聯移工,不是罪犯。
 
2017年8月失聯移工阮國非,在警方的捉捕過程中,遭連開9槍不治身亡。2018年4月警方查緝失聯移工時,因不當使用網槍,導致移工黃文團死亡。 2018年9月,霹靂小組在中壢商圈當街以抓脖子等壓制手段,逮捕3名逛街的印尼失聯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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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政署的統計資料,108年在台移工每千人的犯罪人口率是4.3人,而台灣每千人的犯罪人口率是11.7人。移工的犯罪率,不到台灣整體犯罪率的一半。然而確時常因為汙名,而被當成治安問題的代罪羔羊。也可能因為這樣的汙名,造成警政署的過度執法。
 
在今日內政部的專案報告中,也點出了移工逃跑的原因:「一、來臺前須支付高額仲介費用。二、薪資待遇、勞雇關係、工作量及工作環境等基本勞動條件不如預期。
 
為從源頭減少外籍移工發生失聯情形,本部持續向勞動部提出建議,如改善移工勞動條件,調整最低薪資,並開放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給予移工選擇工作機會,降低失聯誘因。」
 
在統計數據中越南籍及印尼籍移工的失聯率最高,越南及移工逃跑是因為越南來台仲介費最高,而印尼籍看護工沒有休假、惡劣的勞動條件、不能自由轉換雇主,也逼迫他們逃跑。
  
既然內政部都提出了這樣的建議,也知道迫於惡劣工作環境、高額仲介費,選擇失聯另尋出路的失聯外勞,不是罪犯。希望內政部移民署和警政署可以重新檢討現行查處失聯移工的專案及手段。
 
就業問題?同工不同酬,才會拉低本勞薪資。
 
讓我們看一下,移工與台灣受僱勞工的薪資差異,2019年6月經常性薪資比較,製造業,2萬3,517元和3萬8,960元,營建工程業,2萬3,228元和3萬8,636元。
 
今天薪資條件如果有更低的移工在承擔,那麼本地勞工的薪資條件,就不會被提升,簡單說,今天老闆不是出走就是引進移工,哪有廉價勞動力,哪就不用配合提高勞動條件。若我們放任在台移工的薪資貼著基本工資,那整體台灣勞工條件,便會向下沉淪。
 
針對今日內政部報告中的兩點,一、改善移工勞動條件,調整最低薪資,二、開放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給予移工選擇工作機會,降低失聯誘因。
 
希望勞動部可真的聽進去,球都丟給勞動部了,部長要不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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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9105759996465 2020-10-21 17:27 863 51 「遏止房市過熱的第一步,從建立房市溫度指標開始」
 
近來房地產是否過熱,成為部會互踢皮球的那顆球。
 
內政部說要靠財政部的稅制,財政部說要仰賴央行信用管制,央行又說要靠財政部的稅制與內政部的實價登錄2.0。
 
這種難看的球賽,負責統籌、規劃經濟政策的國發會,不能置身事外,早該下場沒收這場難看的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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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2010年的房市管制措施,就是從國發會前身經建會提出「健全房屋市場方案」開始的,經建會4月提出方案,6月央行就推出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所以,續上週央行已經同意在金融統計專區,增列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重等指標後,今天我繼續質詢國發會龔主委,具體要求國發會要做兩件事:
 
1⃣每月發布的當前經濟情勢簡報,要視情況納入房地產相關評估。
 
為什麼?如果房市真的像花敬群次長、蔡英文總統所說,是經濟火車頭,當前經濟情勢怎麼可以跳過?
 
如果像央行陳南光副總裁所言,房市不僅不是火車頭,還會排擠實業投資,傷害經濟發展,那就更要納入當前經濟情勢嚴加評估。
 
2⃣請國發會制定「房地產市場溫度指標」,監看房地產市場是否過熱。
 
我要肯定龔主委,爽快答應研議制定房地產景氣對策信號。希望不久的未來,房地產是否過熱,不會各部互踢皮球、各說各話的藉口。
 
當然,也要請龔主委勇於任事,統籌協調各部會,盡速擬定對策,在房市飆漲趨勢形成前超前部屬,避免房市過熱,再次傷害台灣的經濟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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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8965823343792 2020-10-21 13:11 835 17 「人也過勞,山也過勞」
--高山環境退化,搜救人員過勞:向山致敬一周年檢討記者會
 
去年的今天,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向山致敬」政策,全面開放台灣美麗的山林,未來,除了國安因素及生態保護區域外,政府不應再以危險為由,禁止或限制人民進入山林,國人能夠自由親近山岳環境,不再需要「爬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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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行政院提出「開放山林」、「資訊透明」、「便民服務」、「教育普及」等五大政策主軸,強調未來將簡化入山管理及申請、並提供更完善的山屋營地、步道、指示及山區通訊系統,推廣各級學校山野、戶外教育,並呼籲登山者也要為自己的安全負責。
 
身為一個山友,站在空間解嚴,親近山林的角度,我們肯定開放山林的政策方向。然而,政策上路一年後,許多問題逐漸浮現。
 
今天上午,我與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很榮幸能夠邀請到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的黃鈺翔、登山補給站負責人蔡及文、山谷登山會發起人蔡日興,討論高山環境退化與搜救人員疲於奔命的現況,一起來探究解決方法。
 
#搜索業務應朝專業組織化發展
 
首先,學生時代就是山社一份子,到目前還繼續爬山的廖子齊指出,開放山林加上疫情無法出國,造成登山人數的大量成長,同時推升了山難救援的數字,讓本來就相當吃緊的搜救人力,更加過勞與疲憊。
 
目前,山難搜救機制以消防單位為主力,其他單位雖然也會出人支援搜救行動,但消防員還是負擔最重,同時消防員還要負擔其他勤務業務,結果就是讓消防員疲憊不堪、過勞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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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556371410393 2020-10-21 09:01 357 6 「高山環境退化 搜救人員過勞——向山致敬一周年檢討」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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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388431428381 2020-10-21 09:01 234 2 「高山環境退化 搜救人員過勞——向山致敬一周年檢討」記者會 {"background":"https:\/\/static.xx.fbcdn.net\/rsrc.php\/v3\/yN\/r\/AAqMW82PqGg.gif"}
2768226066751101 2020-10-20 18:28 1129 53 中天換照即將在10月26日召開聽證會,引起社會大眾的諸多討論。利用早上黨團記者會的機會,我向NCC表達「聽證會邀請名單應注意利益迴避問題、落實換撤照分流機制」等訴求,在這邊,多跟大家談談我的看法。
 
#換照不是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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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跟大家說明,撤照跟換照是兩件事情。換照是6年一度的審查,審查的標的是「第4至5.5年」的營運計畫執行與「未來6年的營運計畫」,也就是說,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的表現與未來的營運計畫,都是換照是否通過的審查對象。
 
至於撤照,則是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如果有違反某些條文且未限期改正,NCC就能廢止其執照。
 
2014年,NCC的專家諮詢初審,認為中天表現不佳不予換照的有6票,還多過贊成的5票,最後,NCC還是在附加4項附款的情況下讓中天順利換照。
 
這四項條款是:
1.定期辦理員工教育訓練。
2.倫理委員會外部委員涵納性別平權、婦女權益、兒少保護、新聞自由、消費者保護等公民團體與專家學者。
3.盡速補實一名專職專責編審人員。
4.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
  
#NCC放縱附款追蹤造成換照監理失能
 
然而,這幾年中天不僅遲遲不履行4項附款,NCC多年來也不聞不問,直到去年承受不住輿論壓力,才開始開罰、要求中天履行4項附款。
 
這就造成了一個非常荒誕的狀況,2020的換照來臨之前,2014的換照附款還沒做完。也是因為這樣,上一個會期,我還在交通委員會追蹤中天附款的落實情形,讓我以為時光還停留在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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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7230956850612 2020-10-19 21:20 1089 71 【南鐵迫遷,是國家人權委員會不能迴避的問題】
 
今天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監察院秘書長蒞會說明監察院的立法計畫並備質詢。我也趁這個機會,呼籲監察院應該繼續監督迫遷的個案與制度性問題。
 
在上週,鐵道局突襲性地嘗試拆除南鐵最後兩戶抗爭戶,爆發了流血衝突,也再度讓各界熱議迫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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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2014年時,監察院就針對南鐵東移案進行過調查。而在2017年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會議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審查委員們更強烈關切台灣正在發生的迫遷,並建議所有形式的迫遷應宣布暫時中止,直到符合國際基準的迫遷安置及重建法制定為止。
 
然而,從2017年到現在,內政部的土地徵收條例草案,還沒長出來。各機關落實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回應表的進度,仍然停留在2019年,內政部「預計」將於2019年12月31日送立法院的進度。
 
更有甚者,在上週五交通部前的抗議,還有現場進行採訪的記者被警察強上束帶、壓制在地。
 
監察院在2021年的國家人權業務預算,編列了123,974千元。對於一個這麼新的組織,投以這樣規模的資源,反映的是全民對於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期待。
 
在這樣的期望之下,希望國家人權委員會對於各種侵犯居住權、侵害集會遊行和採訪自由的個案背後的系統性問題,能夠真的拿出「國家」和「人權」的高度,進行調查和處理。
 
【再幫國家人權委員會上緊一下螺絲】
 
1.國家人權委員會會議資料,要即時更新上網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第1項:「本會每個月舉行一次委員會議,必要時得經委員三人以上之提議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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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6987220208319 2020-10-19 14:51 532 7 「當傷害已經造成,就要做好補償措施」
 
今天的經濟委員會,原本要質詢農民朋友關切的突襲停灌。然而,在國民黨委員爭議臨時提案,民進黨委員突襲提案散會,一片混亂中,沒收了其餘委員的質詢時間。
 
先重申時力黨團針對補償的訴求:
1.公告申請期過短橫跨四假日,應予以延長
2.應將佃農、租地青農納入補償範圍
3.依據不同條件、農法,調整補償金額
 
#先射箭再畫靶的停灌決定… 更多
 
從7月以來日趨嚴峻的水情,讓經濟部在10月初召開「109年下半年旱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工作會議」。外界關切的是,這麼倉促的停灌決定,到底是怎麼做成的?
 
10月7日應變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會議結論請「農委會與水利署預為檢討研擬後續相關因應作為」。
 
過了5天,經濟部在10月12日發出的第二次會議議程,就安排農委會報告「農業抗旱及節水灌溉措施辦理情形(含因應停灌、休耕等措施執行方案及停灌補償標準等)」。顯然,高層早已做好停灌決定,只等兩天後的14日開會過水,就可以宣布停灌鎖水。
 
這種先射箭再畫靶的決定,事前完全沒有跟農民溝通,難怪會引起農民的全面憤怒。請經濟部一定要出面說明,停灌的評估、溝通、依據、決策機制。
 
#只差一場雨就可以完成二期稻作灌溉?
 
宣布停灌後的兩天,有媒體獨家報導指出,水利與農業單位9月預估要維持二期稻作正常灌溉所需之雨量,石門水庫集水區約150公釐、寶山與寶二約130公釐、永和山水庫約80公釐。
 
以石門水庫為例,如果報導的數字屬實,石門水庫要完成二期稻作的灌溉水量,就可以從缺少的雨量反推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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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6925033547871 2020-10-19 13:08 1309 53 在我國慶前夕,中國除了在我國西南方空域舉行大規模軍演外,今日經由外國媒體(Asia Pacific Report)爆出,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於上上周(10月8日)舉行國慶酒會時,兩位中共的外交人員強行闖入,攻擊我國駐處人員。
 
於稍早的國防委員會中,外交部已證實遭攻擊的駐處人員,有輕微腦震盪的症狀。
 
中國政府對台灣的挑釁,從入侵我國防空識別區,現在更侵門踏戶,進到我國代表處,對本國外交人員行肢體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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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樣野蠻、粗暴、破壞和平的非理性行為,台灣不會退縮。打我們的人,只會讓台灣人民更加團結,相信國際民主社會面對這樣的蠻橫行為也不會容許。
 
我要告訴外交部,委曲求全只會換來軟土深掘。
 
請外交部務必發表正式聲明,譴責中國的流氓外交行徑,捍衛我國外交人員的人身安全,協助受傷同仁提起民、刑事相關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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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4298510477190 2020-10-16 18:42 580 28 「二期稻作抽穗期無預警停灌,農民無語問蒼天」
 
前天下午,農委會無預警宣告,因為水情吃緊,桃竹苗1.9萬公頃灌溉區農田停灌。其中包括1.3萬公頃的二期水稻,還有6,000公頃的其他作物,都將受到影響。今天上午,農委會接著宣布,水稻每公頃補償14萬,10/17~10/26受理農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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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認為農委會的申請期間過於短促,10天的申請期,從10月17日星期六開始,跨過四個休假日,僅有六個工作天,下下禮拜一10月26日就截止。
 
就算同仁加班受理申請,農民朋友真能得知消息,快速送出申請嗎?請農委會延長水稻補償受理申請期間,加強宣導,務必讓損失的農民都能得到補償。下週公布的其他作物,也要比照辦理。
 
其次,行政院院會在5月28日表示,二期稻作灌溉供水無虞。然而,從7月開始每兩週召開的水情會議,並沒有在7月的二期稻作插秧期,對農民作出預警與溝通,直到抽穗期的10月,才突然宣布停灌。
 
我們當然明白,氣候水情的預測難以完全精準。但是,提前預警,做出宣導,不就是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嗎?過去做得到,為什麼這次預警機制完全失靈?
 
最後,我要提醒農委會,依照農家賺款(利潤)與生產成本訂定補償金額,大方向是正確的。然而,各地耕作狀況、農民成本皆有差異,目前公布的補償金額應該是樓地板,還要依據實際情況,調整補償金額,別讓農民承受額外的損失。
 
時代力量黨團聲明:https://www.facebook.com/npp.2016ly/photos/a.533125343531620/162483865436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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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01139760687 2020-10-16 17:02 194 6 平反之後-刑事補償法制修法公聽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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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4205517153156 2020-10-16 16:24 1373 53 剛剛得知,提供流亡港人在台合法工作的餐廳 保護傘 Aegis,在中午用餐時間,遭一名身著黑帽T的男子蓄意潑糞。
 
再此之前,聲援港人的歌手何韻詩,也在光天化日之下遭人惡意潑漆。
 
這裡是自由的台灣,不是暴徒任意逞凶的中國。
 
請警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務必嚴懲不貸,讓已逃離恐懼的港人,在台也能安心的住居與工作。
 
齊上,齊落,我們撐港的心依然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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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4161183824256 2020-10-16 15:04 342 20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重新提出免責聲請的時間要到啦】
 
→很重要所以再說一次
 
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2018年底修法前,被法院用134條第2、4、8款規定裁定清算不免責的人,可以向法院重新提出免責聲請呦!
 
→到底是什麼狀況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在2018年底修正的時候,放寬第134條第2、4、8款的免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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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法前,這三款規定分別是:
 
「二、隱匿、毀損應屬清算財團之財產,或為其他不利於債權人之處分。」
 
「四、聲請清算前二年內,因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所支出之總額逾該期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半數,或所負債務之總額逾聲請清算時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務之半數,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
 
「八、故意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為不實之記載,或有其他故意違反本條例所定義務之行為。」
 
修法後,這三款變成這樣:
 
「二、故意隱匿、毀損應屬清算財團之財產,或為其他不利於債權人之處分,致債權人受有損害。」(多了「故意」和「致債權人受有損害」)。
 
「四、聲請清算前二年內,因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所負債務之總額逾聲請清算時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務之半數,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少了前面「所支出之總額逾該期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半數」的部分)。
 
「八、故意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為不實之記載,或有其他故意違反本條例所定義務之行為,致債權人受有損害,或重大延滯程序。」(增加「致債權人受有損害,或重大延滯程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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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806501382698 2020-10-16 14:02 336 3 平反之後- 刑事補償法制修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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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314337242274 2020-10-15 17:55 1059 45 「房市過熱了嗎?央行應釐清不動產放款比採用標準,建立房市溫度評估指標」
 
房市蠢蠢欲動,特定地區甚至出現排隊搶房,預售屋轉手炒作的市況。依照國泰房價指數,台中、新竹縣市、台南、高雄等地,YOY皆出現10%以上的漲幅,台中地區甚至高達19%。
 
面對可能出現的上漲波段,央行做好準備了嗎?我針對以下幾個議題,質詢央行總裁楊金龍。
 
#該如何評估房市是否過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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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2010年的房價上漲,央行認為主要是因為「主要國家相繼採行QE政策,產生資金外溢效果;國人因海外收益欠佳,加以政府自2009年起大幅調降遺贈稅稅率,匯回大量資金;且不動產交易與持有稅負均偏低,助長不動產短期交易與囤屋、養地;以及預售屋炒作盛行。」
 
對照今日的處境,量化寬鬆、海外資金匯回、交易與持有稅負偏低、預售屋炒作盛行,哪一個不是2020的現在進行式?然而央行卻認為,2020跟2010不一樣,用白話講,此次上漲有基本面推升,不是純粹的資金行情。
 
問題就來了,那我們應該仰賴什麼指標,來評估房市是否過熱?
 
央行最常用的指標,叫做「本國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重」,2020年8月為35.6%。依照央行2010年新聞稿的資料,當時「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重」是38.3%,所以,現在的情況還不是很嚴重。
 
#不動產放款比採用標準前後不一數字對不上
 
然而,當我比對央行在不同時期、不同資料所引用的數字,卻發現這個指標有多種變體,數字也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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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192037254504 2020-10-15 14:23 2414 148 「台南市鐵路平交道事故10年死傷1384人?請台南市政府提出數據」
 
看到台南市長黃偉哲的臉書說,2011~2020年台南市鐵路平交道事故,共造成1384人死傷,我感到非常訝異。因為,這與我印象中的數字差太多。
 
第一,依照台鐵「平交道肇事路段相關資料」,2010年至2019年共有261件,造成109死80傷,合計189人傷亡。與1384人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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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依照「臺南市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傷亡統計」,從2018年起提供逐筆事故資料(2011~2017年的逐筆資料也請公開),經過我們統計,2018~2020年5月,「事故地點」在平交道或平交道附近僅有28件。「道路型態」為平交道的事故,也就是嚴格定義的平交道事故,僅有3件,造成3人受傷,0人死亡。
 
第三,今年4月29日台南青年路平交道的死亡事故,從「臺南市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傷亡統計」根本查不到,這讓我懷疑,台南市交通事故統計,到底有沒有確實紀載。
 
看過這些資料,我還是想要請教黃市長,台南市政府的「10年死傷1384人」,到底是從哪邊來的?
 
事實上,今年4月10日發生的3198次屏山巷事故,運安會到現在還在調查中。這件事故,先有路口設計不良導致連結車無法過彎,平交道竟未安裝「平交道障礙物偵測系統」,且因不明原因,導致舊有偵測系統也未發揮效用。
 
今年5月14日,我在交通委員會向台鐵局提出質詢,台鐵承認,屏山巷平交道根本沒有裝設有舊版的紅外線雷射光點對點掃描系統,只有裝設緊急按鈕的「行車保安裝置」。
 
所以,無論平交道的外部道路設計,或平交道的自動偵測系統出了問題,甚至是用路人的因素,都有可能是造成平交道事故的問題。
 
但我仍然要說,歷年台鐵全國的平交道肇事件數,已經顯著下降。
 
請黃偉哲市長說清楚傷亡數字來源,不要任意汙名化鐵路平交道,造成無謂的誤解。更重要的是,好好搞清楚交通事故統計,強化道路設計及用路人的觀念教育,別在他人的心碎上打嘴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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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2521807321527 2020-10-14 21:50 1815 87 「惡意逼車不是沒法可以辦,只是沒有移送法辦!」
 
今天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預算,許多委員都談到惡意逼車的問題。我來提供進一步的資料,讓大家看看問題在哪裡。
 
現行法律中,惡意逼車可以用道交條例或是刑法處罰。
 
依照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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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因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過去4年,每年大概開罰800~900件,平均每件罰款1萬8千元左右,因為要肇事才會吊銷牌照,所以吊銷牌照數屈指可數,只有14~23張。
 
依照刑法185條規定: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惡意逼車,就是「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可以適用這一條。
 
然而,我們用「逼車」當關鍵字,查詢司法院判決系統中案由為公共危險的案件,1997年至今,只出現232個判決。再用「迫近」、「讓道」、「驟然減速」、「驟然變換車道」這些關鍵字查詢,一共只出現51次。
 
不論是232還是51,都遠低於道交條例的開罰數。也就是說,道交條例處罰太輕,不足以嚇止惡意逼車,又很少動用刑法185予以重懲。
 
所以,我們不是沒法可以辦,只是沒有移送法辦。如何提高移送案件,或是在道交條例加重處罰,遏止惡意逼車,就是我們立法委員的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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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1378110769230 2020-10-14 11:14 1797 120 「下降大車防捲入裝置高度,封閉40公分的死亡縫隙」
 
大家都知道,台灣機車的密度及交通事故死亡率,在全世界都是名列前茅,遠遠落後於OECD國家。
 
令人難堪的是,這樣的「台灣第一」,卻是由無數件令人悲痛、無法挽回的車禍,一筆一筆延續至今。如果你在葬禮現場,許多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慘劇,大多是交通事故造成。
 
降低交通事故的事故率、死亡率,實在是當務之急。這次我們來討論「大車防捲入裝置」與「動力機械違規肇事」的問題。… 更多
 
多年來,包括台科大機械系教授林其禹等專家學者,均已明確的指出,大客車、大貨車車側的防止捲入裝置,距離地面過高(40公分),因此,造成機車騎士與大貨車碰撞時,非但未能防止其捲入,反而,連人帶車一起遭捲入,隨後發生被大貨車後輪輾斃的憾事。
 
林教授與他的團隊實測後,主張應該要下降至20公分,才能防止連人帶車被捲入。
 
在林教授等專家大聲疾呼之下,交通部在2019年11月及今年6月,召開了兩次公聽會,研議降低設置在「大客車」、「大貨車」車側的防捲入裝置。
 
從會議記錄中得知,專家學者及與會的學生代表均表示希望研議降低「防捲入裝置」的可能。
 
但是,交通部、公路總局的與會代表,在會議幾乎都沒有發言。與會的汽車公會代表,則表達反對。
 
會議中的唯一共識,就是交通部應該針對防止捲入裝置之設置,離地面幾公分才安全,進行實測。
 
幾乎一年過去了,交通部對於實測結果竟然完全沒有下文。「防捲入裝置」要距離地面多少公分才安全,仍然是未知數,40公分的死亡縫隙,繼續捲走路面上無辜的生命。
 
另外,針對日前台中市神岡發生的大型吊車碰撞二歲幼兒事故,我也向部長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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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0586877515020 2020-10-13 18:00 692 8 「失竊頻傳的保管箱,需要金管會大力整頓」
 
2020年3月,國泰世華館前分行保管箱失竊,派出所行文要求調閱保管箱監視器。結果,派出所得到的分行主管回覆竟然說:「依照金管會函文需要縣市政府警局局長的同意,才可以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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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宜蘭縣五結鄉農會發生保管箱竊案,宜蘭地檢署在上個月八月底起訴內部員工,查出原來該監守自盜的資訊人員,竟然可同時代理保管箱主管、經辦人員,順利取得保管箱主鑰匙、業務負責人副鑰匙。又因該農會的內控機制疏漏不足,使得內賊可以使用金庫密碼,再以保管箱總鑰匙、公務用副鑰匙,開啟出租的保管箱取得承租人的副鑰匙,大量變賣承租人所有金飾。
 
社會大眾之所以願意、並租用保管箱,將貴重的財物寄放保管箱內,是因為相信銀行、農會及行庫長久以來建立的管理秩序。倘若不斷發生內控機制嚴重不足的失竊事件,社會信賴及金融秩序的崩解,都會在台灣社會發生難以回復的後果。
 
在這次的質詢中,我強烈要求金管會,應該檢討時有所聞的保管箱失竊事件,並且落實覆核各行庫的內控稽查機制,是否都有訂定及執行稽查的標準。
 
市井小民的的血汗錢,不應該因為主管機關解釋不明的函令,未落實的金融檢查與監理,成為不法之徒的囊中物。希望新上任的金管會黃主委,能夠大刀闊斧,還給民眾一個令人安心的保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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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1193597454348 2020-10-13 15:00 1431 41 【公務人員商調不成 可以復審和打訴訟啦!】
 
各位公務人員朋友們,您有曾經想要商調到其他機關,卻被拒絕的經驗嗎?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不同意他機關指名商調之決定,如何救濟?」
 
上星期,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向我提起了這道經典的國家考試題目,但對許多公務人員朋友們,這不只是一道考題,而是心中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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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就算想要商調的機關同意了,原服務機關不願意放人,就只能被既有的公法上職務關係綁住——除非要先冒著龐大的風險和成本辭職。而如果公務人員想要救濟,因為指名商調只是「管理措施」,也只能循申訴、再申訴的程序。
 
在10月5號,保訓會終於發文给各機關,將指名商調「改認列行政處分」。換言之,如果將來有指名商調遭原服務機關拒絕或消極不予核定等狀況,公務人員就可以提起復審;如果不服復審決定,也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昨天,我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保訓會郝主委時,主委也確認了上述的新作法。保訓會正面積極的做法,讓我非常的讚賞。
 
不過,雖然公務人員可以循復審和行政訴訟程序救濟,但還有一個問題有待解決。那就是公務人員,究竟有沒有「商調請求權」的問題。
 
目前的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本文規定:「各機關不得任用其他機關人員。如業務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這讓指名商調似乎只是機關對機關的事情,公務人員並沒有商調的請求權。
 
不過,考量到指名商調對於公務人員影響的程度,我認為應該要修法,明文肯定公務人員有商調的公法上請求權。也希望考試院能夠支持這樣的修正方向,讓公務人員有更完整的保障。
 
【請調服務地區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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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1223960784645 2020-10-13 10:20 3036 118 「破除居住不正義:地方議員財產申報公開上網」
 
身為一個到目前還在租房的立委,對於這週時力黨團即將送出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法案,我是特別的感慨。
 
高房價的問題,近日又開始討論,就連我們央行副總裁都說「房價持續上漲,可能損害長期經濟成長」。但為什麼台灣房價問題很難被改變?
 
原因之一,就是我們的政治人物,很多本身就是炒房炒土地起家,不然就是選舉收受一堆地產開發商的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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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台灣「居住不正義」的根本原因,也是年輕人難以安身立命,生兒育女的詛咒。
 
為什麼「居住不正義」跟「議員財產申報公開上網」有關係?
 
舉個例子,最近 呱吉 因為推動囤房稅,被其他議員擋而勃然大怒。後來該議員的財產跟政治獻金被公開,才發現本身房地產跟房地產業獻金都一堆,這樣的人,要怎麼支持囤房稅?這種議員會想讓持有成本變高嗎?根本不可能。
 
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不到1%的地產權貴集團,他們是開發商、議員、立委,他們用極少的人數,極大的權力,壓過99%人的生存權與居住權。
 
更弔詭的是,按照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規定,立委財產申報資料要公開上網,議員卻還不用。你要查閱議員的財產,只能到監察院申請,不能錄影、紀錄、複製,簡直是實質禁止人民查閱地方民代的財產。
 
我們認為,議員掌握破兆的地方政府預算,在地方的市政預算及法案都深具影響力,仍有必要完整揭露其財產申報。只有公開,大家才會知道你選的是不是又是個地主民代、炒地狀元,是不是在議會魚肉鄉民。
 
況且,財產申報抽查驗證的比例,根本低到不行,中間不曉得有多少申報不實、造假情事,還不如公開讓全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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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0484097525298 2020-10-12 13:48 1359 30 「違反公路法客運業者,兩個月內公布上網!」
 
中秋節前夕,我針對客運業者「左手領高額補助,右手繳零頭罰單」的亂象,質詢蘇貞昌院長。
 
今天上午,我和立法委員 陳椒華提出兩個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在兩個月內,公布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違法名單,也要求公路總局針對屢屢違法的業者,研議修訂補助辦法,建立調整、刪除補助金額的機制。
 
感謝 陳歐珀 、洪孟楷委員的簽署和交通委員會委員的支持,讓臨時提案順利通過。
 
針對屢屢違法的客運業者,我們不會輕輕放下,一定要給客運駕駛合理的勞動條件,一定要給乘客和用路人,一條安全舒適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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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9604674279907 2020-10-11 21:44 925 29 一、研議鬆綁幼兒園不得教美語,還是教育部的既定政策嗎?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規定,幼兒園不得進行全日、半日或分科的外語教學。
《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教師只能在大專院校、高中或補習班任教。
 
實際上,幼兒園要嘛登記兩張牌,用短期補習班聘用外師在幼兒園任教;要嘛乾脆登記為短期補習班,規避幼照法規的所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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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美語、雙語幼兒園四處可見,外師成為招生宣傳的今天,法規與實際現況出現這麼大的落差,有這麼多的幼教現場,不受幼教法的規定跟保障?難道教育部不用設法嗎?
 
再過10年,外師、全美語幼兒園,會不會變成幼教界的違章農地工廠?
 
然而,當我問教育部,前行政院長賴清德2018所說的研議鬆綁,還是教育部的既定政策嗎?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支吾其詞,顧左右而言他,實在令人嘆息。
  
二、有沒有勾稽勞動部資料,確保準公共化幼兒園的教保員薪資在29,000元以上?
 
我認為,要改善兒虐現象,除了重罰跟宣導,根本上,還是要改善「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高勞動、高情緒、高流動」的幼教勞動市場,讓教保員能夠有合理的薪資待遇,吸引更多人投入至關重要的幼教領域。
 
準公共化政策推出後,推動及補助作業要點明確規定,教保員每人每月固定薪資總額應達29,000元以上。然而,全教總2019年3月的記者會揭露,回報月薪低於門檻者、把獎金計入經常性月薪者所在多有。
 
當時,教育部回應,會與勞動部勞保投保薪資資料勾稽,建立薪資查核機制。
 
18個月後的今天,我問署長,與勞動部勾稽的薪資查核機制建立了沒?署長一下子說有,一下子說「在做這個方向的處理」、「還在協調中」。說實在的,我根本聽不懂署長在說什麼,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有這麼難回答嗎?
 
身為兩個孩子的父親,我深知絕大多數的教保員收到的薪資報酬,跟其對孩子的付出,跟其工作現場的壓力、勞累,根本不成比例。如果我們在意孩子,難到不該在意與孩子長時間相處的教保員,改善三高三低的勞動條件嗎?
 
如果連這種事情都含混其詞、說不清楚,實在讓人懷疑,教育部改善幼教環境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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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6410047932703 2020-10-11 10:00 1828 109 【非典型勞動力應受保障,超勤津貼應給足】
 
一、派遣歸零承攬起飛?
 
行政院政策宣示「派遣歸零」,預計在2021年前不再運用勞動派遣人力,目前僅剩2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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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五年來,臨時人員增加了13,380人,成長36%,勞務承攬增加7,636,成長19.7%。這是一個很糟糕的趨勢,派遣人員及臨時人員均適用勞基法,但是勞務承攬人員不受勞基法的保障。同時,公部門非典型勞動力人數,四年來增加12,045人,所謂的「政府瘦身」到底瘦到哪裡去?「派遣歸零」難道是「承攬起飛」的潛台詞?
 
二、工時無上限,超勤津貼蓋天花板?
 
其次,在高雄市前消防員徐國堯及消防人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搶救消防員的努力下,大法官終於在去年釋憲,針對消防員、警察這類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所屬公務人員的工時,要重新制定合理之框架性規範。
 
但是,消防員以及其他輪班類型公務人員的超勤加班費,雖然已經取消了每月報支時數100小時的上限,但金額仍然被人事行政總處鎖死在1萬7千元的天花板。
 
消防員目前有勤一休一及勤二休一的制度,每月工時長達360-480小時,平均被政府吃掉104~224小時加班費。如果人事行政總處不修改1萬7千元的加班費上限,消防員的時薪只有55.9元至92.3元,遠低於基本工資,根本是剝削勞工的血汗工作。
 
我認為,中央可以維持現狀補助1萬2千元,但不應該去限制上限,若地方政府財務有餘裕,能夠發放足額的超勤加班費,讓為民服務的消防人員辛勞能夠如實反映,這不是美事一樁嗎?
 
三、補休是限期點數,屆期就蒸發?
 
讓所有公務人員最感不公平的就是,政府鼓勵公務人員加班換補休,但若沒有在一年內休畢,不另給加班費。我認為應該要比照勞基法第32-1條的精神,補休期限屆期,政府必須發給工資,或者是讓補休能夠遞延,而不是像現況一樣直接被消滅。
 
付出勞力的人,都該得到對等的回饋。
 
從補休蒸發、公部門的勞務承攬人力持續增加,到為民服務的警消人員超時工作,超勤津貼卻被鎖死在1萬7千元。這些,都是不該存在的現象,我會持續要求相關單位,落實最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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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9011331005908 2020-10-10 20:58 2341 112 看到林為洲總召的貼文,我認為,這可能是國民黨能給中華民國的生日禮物中,最好的一個。
 
黨產去國庫,讓公家的歸公家。
黨名去中國,讓中國的歸中國。
黨徽去國徽,讓國家的歸國家。
 
如果「中國國民黨」能夠展開討論,最終做到這三件事,還產、還名於國,擺脫黨國不分的負面資產,變成一個正常的民主政黨「國民黨」。
 
我相信,對台灣的政黨政治、對國民黨,應該都是相當正面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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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當國民黨不願更改黨徽,更改國徽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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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643224376052 2020-10-10 10:27 2161 43 參加雙十國慶大會,我心中想到的,一直是登輝仙的這段話: 「雖然台灣面臨內部民主制度失靈,外部中國統戰壓迫的危機,但我仍要樂觀地預測,台灣民主的威脅並不是致命的,只要我們對民主價值沒有失去信心,只要我們的民主運作不脫離常軌,只要我們的法治秩序有效健全起來,二千三百萬人終將把認同台灣視為理所當然。屆時,民主台灣將以更堅定的步伐,走向正常化國家的目標,最後成為一個完全的民主國家。」 李登輝 2016.08.27「人民直選總統暨台灣民主發展20周年」研討會致詞 Photo Credit: 金門自衛隊末代隊員 陳玉珍 珍愛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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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7110617862646 2020-10-09 10:00 493 15 雙十前夕,來回顧本週的質詢議題,首先是星期一的國防外交委員會質詢。
 
【健全國防制度,請修正召集規則之送達處所​,避免逃避教召、找無人​】
 
居住在外地的你,有沒有接到故鄉父母來電,提醒收到教召通知的經驗?
 
如果你曾經接到教召通知,卻無故未到,就可能成為妨害兵役罪的被告。
 
不過,如果你完全沒有收到過教召通知,也很有可能變成妨害兵役罪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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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呢?依據召集規則第5-1條第1項規定:​「本規則所定各種召集令及動員召集預告書之送達處所,依應召員之戶籍地址,或其向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指定之通訊地址。」
 
也就是說,後指部寄送召集令或動員召集預告書​的地址,只會是「戶籍地址」或者「申請指定之通訊地址」。
 
不過,實際住居地和戶籍地不同的狀況,並非少見。有人可能因為求學,或是因為工作而沒住在戶籍地,也有人就只是單純搬了家。而絕大多數的人,更不會主動申請指定通訊地址。
 
此外,依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如果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所以,如果軍方認為這些沒有住在戶籍地址的人,涉嫌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就會將案件移送到地檢署。
 
然而,不少案件在偵查階段經過檢察官調查理解搬家的緣由後,就予以不起訴處分;而起訴的案件,也有不少在法官調查之後,認為根本欠缺妨害兵役的犯意,而予以無罪判決。
 
這些說多不多的案件進入了司法系統,造成民眾訟累,也浪費了寶貴的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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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7271294513245 2020-10-08 19:19 564 16 【採購評選委員的資格警示機制要建立啦】
 
不知道大家對於政府採購評選委員的期望是什麼?是不是除了專業以外,也希望這些掌握評選權力、影響上萬上億的委員,具有一定程度的公正性?
 
事實上,現行的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就規定了委員可能不公正,而應該辭職或予以解聘的四類狀況:
一、就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 更多
二、本人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
三、委員認為本人或機關認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
四、有其他情形足使受評選之廠商認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經受評選之廠商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機關提出,經本委員會作成決定。
 
從第二款「本人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來看,評選委員和廠商必須沒有一定的契約關係,避免因為這一層利害而對廠商特別青睞。
 
但是,總會有人違反規定。
 
我們辦公室在休會期間接獲爆料,指出「高雄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開發案區段徵收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服務作業」,竟然有一位評選委員「高邦基」,曾經是投標廠商「台灣世曦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華光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董事代表人。
 
這樣一位明顯有利害衝突之虞的評選委員,竟然還參與採購評選會議!難道機關都不知道有這樣的狀況嗎?
 
我馬上聯想到,因為防彈衣有瑕疵而被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廠商,竟然還能繼續得到移民署防彈衣標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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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5515728022135 2020-10-06 20:00 1587 77 昨天我針對派遣歸零及公務人員超勤加班費向人事行政總處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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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行政院政策宣示「派遣歸零」,預計在2021年前不再運用勞動派遣人力,目前僅剩201人,但這五年來,臨時人員增加了13,380人,成長36%,勞務承攬增加7,636,成長19.7%。這其實是一個很糟糕的趨勢,派遣人員及臨時人員均適用勞基法,但是勞務承攬人員不受勞基法的保障,同時,公部門非典型勞動力人數,四年來增加12,045人,所謂的「政府瘦身」到底瘦到哪裡去了?
 
再來,在高雄市前消防員徐國堯及消防人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搶救消防員 的努力之下,大法官終於在去年釋憲,針對消防員、警察這類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所屬公務人員的工時,要重新制定合理之框架性規範。但是,消防員以及其他輪班類型公務人員的超勤加班費,雖然已經取消了每月報支時數100小時的上限,但金額仍然被人事行政總處鎖死在1萬7千元。
 
消防員目前有勤一休一及勤二休一的制度,每月工時長達360-480小時,平均被政府吃掉104~224小時加班費,若人事行政總處不修改1萬7千元的上限,消防員的時薪只有55.9元至92.3元,根本就是血汗工作。
 
我認為,中央可以維持現狀補助1萬2千元,但不應該去限制上限,若地方政府財務有餘裕,能夠發放足額的超勤加班費,讓為民服務的消防人員辛勞能夠如實反映,這不是美事一樁嗎? 最後,令所有公務人員最感不公平的就是,政府鼓勵公務人員加班換補休,但若沒有在一年內休畢,不另給加班費。我認為應該要比照勞基法第32-1條的精神,補休期限屆期,政府必須發給工資,或者是讓補休能夠遞延,而不是像現況一樣直接被消滅。
 
付出勞動力的人都該得到對等的回饋,公部門的非典型勞動力持續增加,但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勞基法保障;為民服務的警消人員超時工作,超勤津貼卻被鎖死在1萬7千元,這都是不該存在的現象,我會持續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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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5509034689471 2020-10-06 18:05 1102 24 竹東違規殯葬業現勘實錄
 
今年9月媒體爆出新竹縣竹東鎮有6家竊占國有地違法營業之殯葬業者,在我深入了解後發現殯葬行業長期以來缺乏規範的情況。
 
昨天下午,我到新竹縣竹東鎮該6家殯葬服務業者的場地現勘,瞭解內政部民政司、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行政院環保署及新竹縣政府等相關單位的處置現況,發現竟還有業者違法繼續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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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在9月便限期業者在10月前騰空地上物並返還土地,並委請律師訴訟收回土地,現已移警偵辦竊占國有土地。
 
該6家業者均為登記有案的合法殯葬禮儀服務業,但不具有「殯葬設施服務業」使用執照,使用的殯葬設施當然也未經申請核准設置,屬未合法殯葬設施,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
 
有趣的是,這6家業者的位置皆為國有地,且遭竊占的8筆土地的地目均非殯葬用地,新竹縣府卻於8月14日要求業者限期3年改善,請問新竹縣長,難道三年過去地目就會自動變更為殯葬用地嗎?當然不會,這樣的要求就是假處分之名行放水之實。
 
實地到現場勘查,竟還發現新竹縣府承諾已經停業的殯葬會場,黑色殯儀車仍自由進出鐵皮屋,甚至目睹一群剛捻完香步出會場的親眷,而一同勘查的新竹縣府科長面對這個狀況卻無計可施。
 
科長的反應對比楊文科縣長日前對媒體表示「在6家業者申請到『殯葬設施服務業』使用執照前,依法不得從事殯葬設施服務業的事項,一經查獲違反規定,縣府將依法裁罰,且得連續裁罰」的態度,顯然做起來沒有說的那麼簡單。
 
事實是,新竹縣政府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96條之規定,認為業者違反第63條「殯葬服務業不得提供或媒介非法殯葬設施供消費者使用」,按次開罰,只不過是對社會大眾做做表面功夫。
 
因為這些違法的業者,從民國88年至今就沒有按規定申請殯葬設施核准及備查,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第73條之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或地點不符合規定,應該直接拆除,回復原狀。
 
新竹縣府直至9月媒體爆出違法殯葬業者的新聞之後才採取行動,卻連法條該怎麼用都沒搞懂,我在此呼籲新竹縣政府實際解決問題,不要再呼攏人民打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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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4608344779540 2020-10-05 18:03 572 12 「依照往例也可以變成承諾?請讓新住民來決定新住民基金的運用」
 
今天上午,我針對《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的修正,實質壓縮新住民參與的爭議,質詢內政部長徐國勇。
 
什麼是《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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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的統計資料,目前的新住民約有56萬人,在學中的新住民第二代約有31萬人。從內政部戶政司有統計以來,民國87至今出生的新二代已超過41萬人,也就是說,我們的新住民加上新住民子女,已有將近百萬人口。
 
在沒有新住民委員會之前,內政部制定了《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每年約編列3億元新住民發展基金,用於新住民的家庭服務中心、托育與文化推廣、家庭學習成長、人才培力與社會安全網。
 
在內政部預告修正《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中,默默地將「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的各類委員人數,把「民間團體代表十一人」改為「新住民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七人。」。
 
修法理由寫「為配合實務運作,提升議事效率,爰修正委員人數由三十三人調整為二十九人」,我真是滿臉問號。 
 
三十三人變成二十九人,可以提升議事效率?而且,還拿「新住民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的人數開刀?
 
今天徐國勇部長一直說,新住民委員的人數沒變,比例還增加。徐部長的意思是說第三屆委員一共聘用7位新住民代表,修法改成7人,所以人數沒有變少。
 
好像很對?沒那麼簡單。
 
讓我們看看最近一次的委員名單(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第3屆委員名單: https://reurl.cc/EzrEGg…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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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4531094787265 2020-10-05 15:35 741 30 「二次民主化,就從地方選制改革開始」
 
今天早上,參與了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座談。感謝台灣公民陣線、 經濟民主連合邀請,讓我可以和林秀幸老師、賴中強律師、耕山農創創辦人邱星崴、蘇彥圖副研究員,一起討論「二次民主化」的重要議題。
 
1980年代以來,台灣的民主化已經走了30多年,我們取得了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設置不分區立委的階段性成果,大幅改善中央政府的民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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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若把目光移到地方政治,時光,彷彿還停留在30年前。在地方自治層級,最大黨叫做「無黨」,最重要的政治工作,仍然是送往迎來贊助佳節禮品,從登記保證金到選舉看板,地方政治的參與門檻,依舊高的無法想像。
 
我想起2018年的地方選舉,當我帶著竹竹苗的年輕朋友,開始參與地方政治的選舉,那個畫面的青澀與艱苦,至今仍然歷歷在目。
 
12萬的保證金, 宋國鼎 苗栗縣議員一人出席的政見發表會,高不可攀的看板宣傳,我們像是一群傻子,站在路口、跟著垃圾車,透過最原始的方式,讓更多人認識我們,來弭補宣傳資源的不足。
 
進到議會後,時力議員的問政,很容易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原因很簡單,時力議員的認真問政,在非六都地區一直是個異數。在過去,議場從來不是地方政治的重點,地方政治的真正所在,在於各式各樣的「人場」。
 
透過「人情點數的累積與交換」(借用邱星崴的說法),地方民代的面子與人脈,幾乎就等同於選票。攸關地方的重要議題,就不會成為地方政治的主軸。也因此,議會當然是地方政治最邊緣的地方,出席、質詢一點都不重要。
 
這些不合理的現象,一言以蔽之,可以稱做「地方政治的去政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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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2685098305198 2020-10-03 13:42 605 26 犯罪偵查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平衡—科技偵查法制公聽會
 
法務部在上個月月初(8日)公告了「科技偵查法」草案,但因為公告期只有5天,又涉及秘密通訊自由、隱私權及科技資訊權等基本權利,並明文授權包括被稱為「國家木馬」、有著高度爭議的設備端通訊監察在內的偵查手段,而遭到各界抨擊。法務部檢察司林錦村司長也在公告結束後表示,考量各界意見多,將進行研議後,再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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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官方跟民間在草案能有機會直接對話,我在9月25日星期五開了一場「科技偵查法制修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國安局、調查局、廉政署、海巡署和刑事警察局等各執法機關,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林永頌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周冠汝專員、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李宜光律師、台北律師公會 王怡婷律師、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陳奕廷律師、劍青檢改 林達檢察官,一起交流寶貴的意見。
 
因為與會來賓的發言都非常全面,為了方便閱讀及掌握爭點,我請助理把與會人員的發言,重新依據議題歸納整理。希望有助於聚焦討論。
(如果有誤解或任何錯誤,歡迎隨時指正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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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資訊接露和隱私保障】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周冠汝專員,率先分享國家監控的資訊透明狀況。台權會曾經在加拿大的學術報告中,發現台灣有間諜軟體伺服器,更曾經被偵測到在公共網路上有可以篩選封包、封鎖內容與進行監控的設備,但是從來不知道使用的單位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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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678971839144 2020-10-01 12:35 870 30 今天是中秋節,在這邊先跟各位說聲中秋節快樂!
(不要吃太多...會被殺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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